明犬  第二百六十五章 追击

类别: 历史 | 两宋元明 | 明犬 | 小九儿许云鹤   作者:小九儿许云鹤  书名:明犬  更新时间:2014-06-15
 
吧,最近好稀疏,顿觉不爱……

秦良玉的豪勇之气,宋庆早就感受过了,若不是性别不妥,老太太年纪有太大,他都有再结拜个兄弟的心思,此刻见老太太胯下马,掌中枪,在军阵之中纵横驰骋,如入无人之境,心中大感佩服,要知道这是个女人,又快六十岁了,自己到那个岁数能否有这般本事都不好说,心中敬佩之余,开始将真夷骑兵往外头轰,将那些包衣让到秦良玉附近。

本以为做的还算隐秘,老太太却一眼看了出来,冷哼道:“小子,真当你家镇东将军上了年纪,杀不动人了不成?还不将那些真夷都给我赶过来!”

“嘿嘿!”宋庆在阵中咧嘴一乐,却没有照搬的意思,反倒嬉皮笑脸道:“您老人家官够大了,功劳也够高了,总得给我们这些后生晚辈留口汤喝不是,那些包衣都归您,这边的都归我,回头两个换一个,保证不沾您便宜!”

老太太没再说话,可拧脾气却上来了,白杆长枪四下戳了几下,顿时撕开一道口子,领着手下家丁直接从包衣阵中杀了出来,见后金骑兵中有个大汉手持刀盾,厮杀正凶,已经有好几个白杆兵死在他手上,柳叶眉顿时倒竖起来,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宋庆生怕老太太有个闪失,忙也跟着上去凑热闹,反正那刀盾骑兵肯定是领头的,所谓擒贼先擒王。早晚也要将其拿下,干脆便尽早不尽晚。

手执刀盾的正是厄尔赫,他家原本是在建州部打铁的,也算是真夷中不多见的手艺人,因为从小跟着父亲打制兵器,故而各种兵刃都还熟练,最喜欢的便是刀盾,哪怕用这种武器的骑兵并不太多。他却依然乐此不疲。

此时已经冲入明军阵中,厄尔赫的凶性早就被鲜血激发出来,方才连番砍杀,死在他手上的明军已经有十几个,如今见对方阵中上来个老妇,周围全是扈从,知道这八成是那秦良玉,当即抛下周围对手,怪叫着朝这边冲来。

双方刚一交手。厄尔赫便使出了搏命打法,他知道对方人多,而且明显是敢打的那种。己方八百旗下子弟虽然精锐。可一来寡不敌众,二来他也不敢将人都葬在这里,因此也是打着擒贼先擒王的念头,打算将这老太太拿下,之后哪怕无法将对方全歼,但从容退去应该不成问题。秦良玉名声甚大,若是将他生擒,哪怕丢掉中左所,自己照样能够得到赏赐。

心思打得不错,可一交上手之后。才发现自己想的简单了,老太太头发灰白。身手却依然矫健,一杆大枪虎虎生风,角度更是刁钻无比,这白杆枪和一般长枪还不一样,有点像水泊梁山中金枪手徐宁那种钩镰枪,还有点像缩水版狼牙棒,上配带刃的钩子,下配坚硬的铁环,作战时钩可砍可拉,环则可作锤击武器,枪尖自然也是可以刺的,所谓一法三吃就是了。

这么艹蛋的武器,厄尔赫虽然不是头次遇上,但却是头次见人用的如此高妙,尤其他兵器还短,冲锋时候自然可以凭借马力砍杀,哪怕是速度降下来了,因为有个盾牌,对上那些长枪兵时也占便宜,可遇到这枪术精妙,钩法诡异,锤击迅猛的老太太,顿时觉得从头到脚都是短板,不过几个回合之后,便有些遮掩不住,若不是还有面盾牌,怕是早就被挑了下来。

不光厄尔赫傻眼了,连跟过来的宋庆都看傻了,他之前一直觉得老太太就是武艺精熟,可年纪实在太大,又是个女人,砍杀个把敌兵不在话下,对上敌将多少有些吃亏,但如今看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那敌将虽说防御严密,多少也有几分还手之力,但显然是处在下风的,也不知这位老太太年轻时候究竟有多厉害,他宋统制是否能够胜得过人家。

既然老人家打算单挑此贼,宋庆自然不好出手,只得在旁边掠阵,顺便解决一下企图过来帮忙的后金兵,他原本就是杀神一般的将领,武艺超过常人太多,哪怕是那些甲兵,也都不是他的对手,加上还有不少秦良玉的家丁在旁护持,老太太和厄尔赫身边竟然连一个后金兵都过不来,只看到两人走马灯似的转着圈打斗,招式也愈发狠辣起来。

打着打着,宋庆忽然发现不对,那厄尔赫突然将盾牌高高举起,朝着秦良玉那边一扔,老太太自然用枪尖挑开,可就这片刻的工夫,厄尔赫已经从腰间取了一柄短斧,照准秦良玉便飞了过去,宋庆眼疾手快,长枪立刻刺出,只听得‘叮’的一声,枪尖正好此在斧头刃上,那短斧歪歪斜斜的飞了出去,宋庆总算得到出场机会,怒喝道:“你这厮好不要脸,竟敢用暗器伤人,接你家宋爷爷的枪吧!”

厄尔赫一击不中也不气馁,虽说没了盾牌,手中马刀却在,见宋庆气势汹汹而来,知道是个高手,他也不敢怠慢,双目凝视对方,以及那杆宋爷爷的枪,却见对面战将丝毫没有要出枪的意思,却和自己一样摸向腰间,取出个小臂长短的物件来,朝着自己这边比划着,随后拿出火捻,点燃那物件屁股后面的火绳,顷刻之间火绳已经烧的只剩下手指长短……

“你使诈!”厄尔赫猛觉不对,却已经来不及躲闪,只得纵身跳下马去,脚上还被马鞍绊住,摔了个七荤八素,幸而反应够快,才没有跌破头脸,几乎在同一时间,宋庆手铳打响,正中一名出现在附近的后金骑兵,那骑兵惨叫身亡,厄尔赫却是幸免于难,有心要上马再战,甚至理直气壮的痛骂敌人,却见宋庆已经提着铁枪冲杀过来,完美兑现了自己的诺言。

“泼贼,哪里走!”宋统制胯下一匹纯黑战马,身上也是玄色铁甲,加上常年在外操练剿匪,风吹日晒之后,皮肤也成了古铜色,宛如一尊上古魔神般冲杀而来,沿途几名包衣全都死在枪尖之下,两个甲兵也没能将他拦住,厄尔赫虽然勇武,却也不是拿性命不当回事的,知道自己的马刀应付不了对面这厮,尽管心头大骂对方无耻,却也只能狼狈而逃。

几乎就在他拔腿开跑的一瞬间,宋庆在马上大喊道:“建奴将军逃了,大伙儿并肩子杀,今日不要放过一个!”

将为兵之胆,这话放之海内通用,哪怕后金兵比明军勇猛,可这方面却是一样的,尤其跟明军隶属关系不同,他们跟牛录还有个主奴关系,若是厄尔赫出事,其他人怕是都要去做苦工,此时听说牛录跑了,也不敢再与明军继续打下去,全都向着厄尔赫可能出现的地方靠拢,打算保着这位大人物杀出重围,去哪里暂时不考虑,好歹先离开这个险地再说。

两军原本就已经僵持住了,狗营训练有素,白杆兵也都是打老了仗的,后金兵则仗着战力强盛,都是咬住了牙再打,如今后金这边的气势松懈掉,明军那边自然跟着猛增,此消彼长之下,后金兵几乎是在一瞬间败下阵来,原本稳当的阵型再也不复存在,顷刻间便四散奔逃,好在个人武勇都还不错,有马的自然第一时间往外面逃,只是那些没有马匹的包衣,只能被围在中心位置大砍大杀,转眼间尸体便到处都是,也不知到了阴曹地府的时候,会不会依然爱戴自己的主子。

痛打落水狗这种事,宋庆从来都是最喜欢的,只不过他追击的时候,同样也会注意敌人的状态究竟如何,是真的变成了落水狗,还是且战且退随时准备爆发的那种,如今眼前的敌人们似乎就属于后者,尽管上千包衣都被屠戮殆尽,可剩下的终归还有四五百真夷,若是换个时间换个地点,然后再给换个对手,这四五百人搞不好能追着上万人砍。

自己的队伍虽说肯定不会那么废柴,但有道是穷寇莫追,真要是将这几百号真夷逼急了,掉过头来跟自己拼命,哪怕最后能拿得下,只怕这损失也不会小,这趟出徐州虽说有六千之众,可邳州卫的兵马完全可以无视,也就是徐州卫和左卫的人勉强能用,再就是自家狗营的队伍,若是换算成狗营的战斗力,拢共也就三千上下,如今才刚刚开打,实在不宜折损过多,正琢磨是否要暂时放过,身后已经有几个川军骑兵赶了上来,朝他喊道:“宋大人,我家将军有令,穷寇莫追!”

“知道了!”有了秦良玉的话,宋庆再不犹豫,直接勒住马头,大声喊道:“全军止步,火铳队和弓箭手集结,严防敌军反扑,其余人各自归阵,不要恋战!”

狗营队伍训练有素,邳州卫的人都在后面,因此重新整队倒也容易,火铳兵和弓箭手们纷纷在最前方开始集结,随时盯着越来越远,但不知是否还会扑过来拼命的几百真夷,大队也逐渐稳住,宋庆正要让各部报上损失,冷不丁却见薛五冲了回来,禀报道:“大人,前方出现十几个探马,好像是关宁军的夜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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