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最强山贼  第十三章:读书读不好只能去卖鸟

类别: 历史军事 | 种田 | 穿越 | 元朝 | 朱元璋 | 后宫 | 元末最强山贼 | 谁家江湖   作者:谁家江湖  书名:元末最强山贼  更新时间:2014-07-04
 
“再这么下去,我得变成金三胖一样的全能全才才行了。”走了一圈,指示了一圈,沈默心中不免叹息起来。许多的事交待下去,办的总会有些走样儿。没有知识文化,就只能凭借着自己可怜的想象与有限的经验来处理事务,没有学习力与理解力。

自己虽然对很多事情有些超越时空的了解,但也不可能全通全精。研发越在关键,许多的要求越要专精。沈默也发现自己不是万能的,虽然,就目前来看,别院的建设没有自己是万万不能的。孩童们虽然有风骨先生的教导,学习文化,可远水解不得近渴。长远来看,招募些知识分子还是极有必要的。

走了一天,指示了一天,临到晚间,沈默这才得了些空闲。轻轻走进了茗娘的小院,夕阳之下,那婉约的身影早己久候在门前。

多情累人啊!沈默有的时候禁不住这样想来。

现代人的内心,还做不到古人一般,只需管好女人们的吃喝穿用,便是三两个月不入她的房中,也没什么欠疚的感觉。但有机会,沈默还是想让身边的女人们雨露均沾。可昨晚安慰星月姐妹,己经大耗体力,生育过的女人,好象身体也苏醒了过来,对那种中断了很久的快乐的追求与渴望,让沈默咬着牙关出尽了全力,才算浇熄了她们心里的那团火。

“老爷辛苦了。”看着沈默沉重的步伐,茗娘当然知道他这一天各处巡视的事情,虽然晚上果然来到这里,可脸上的疲惫却是压也压不住的。“茗娘为您泡个脚吧。”

“也好。”爬上爬下的在山中谷里跑了一天,沈默的腿脚也的确肿胀难当,便顺着茗娘的搀扶,坐在太师椅上休息。

温烫的热水浸到小脚肚上,沈默也不由得长叹了一口气。感受着茗娘温软的小手不住得在自己腿脚上揉捏,沈默忽然想起了初到钟离时,自己在这元末的第一个女人——青奴。

若不是朱元璋搞出事来,她也许该跟着我回到这里,现在怕也该象星月姐妹一般,生下孩儿了吧。那温顺得好象无辜的小兔儿一般的青奴,从不会拒绝自己的任何要求。可怜她一心只想跟着自己,生下一男半女,寄托此生。可谁知……

还是那朱元璋!若非是他同韩影娘私通,结下不解深仇,让自己不得不在壮大自强的路上越走越远,也许现在自己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陪着家人,尽享天伦,而不是象现在这般成天想着练兵抓钱。家业越来越大,可事也越来越多,沈默前世不过一个小小职员,几时有过这等宏图壮志,可现在却被迫在自强的路上越走越远。

“老爷,要看看帐么?”茗娘奉上清茶,又捧了一堆的帐本来。

“不用,帐做出来是核对的,不是查的。”沈默当然放心,这帐目有沈信与茗娘两人相互监督,一是防出错漏,再也是防着有人做些手脚。不受监督的权力最是可怕,他可不想在自家搞出一盘烂帐出来。“你只说与我听听,咱们家目前的财力,丁壮还能多供养多少?”

“老爷供养丁壮太过丰厚,钱花得不少。虽是在苏州开了财路,只怕还是有所不足。”茗娘娓娓言道:“眼下家中计有丁壮百余人,老爷带去了四十人到县里,吃得是县中的供养,可这些日子,何福又收了不少新丁进来。老爷虽是有几笔过万的资财入了帐,一时无忧。可若是不能持久,仅凭着沈族的产出与老爷的生意,怕是养到两百余丁,己是极限了。”

“只有两百余丁……”沈默的本意是把沈家的家丁训成精兵。来日天下大乱的时候,壮丁要多少有多少,只要出得起粮,自然会有人来卖命。将来用沈家族丁为本,辅以新丁,很快便能扯起一只队伍来。现在想要大规模训练兵丁,一是财力有所不逮,再是……也不能真当元廷是瞎子。百十人的族丁,摊在沈氏一族里倒还勉强说得过。若是真训出了千百人来,盲的也能看出你心怀不轨了!

可两百来人的确也是少了一些,扫荡贼寨倒是来钱快,可并不持久。做生意来钱或能持久一些,只是也需要不少人力物力,成本并不小。好在沈默对此早有些预算,所以,只是点了点头,便放开这些琐事,轻轻握住了茗娘的小手……

“丫头,拿水来。”得到了期望中的安慰,茗娘粉面犹有些潮红,唤了粗使丫环端着温水进来,亲自帮沈默清洗。而沈默喘息未定,却己经累得合上了眼,竟这么睡了过去。

“象你这等穷酸,读书读不好,只能去卖鸟!”

濠州城的集市上很是热闹。便在这集市的外围,有一档小小的铺面,在门前的支起的几根横竿上挂了数十只鸟笼,里面养着各式的鸟儿,一块歪歪扭扭的木板挂在铺头的匾额位置上,算是做了招牌,上写的三个大字——鸣玉坊。显而易见的,这是一家卖鸟的店铺。

这时候,鸟店门前聚了老大一堆人,可店主却没在卖鸟,而是正在被人一通斥骂,训得头也不敢抬……

“书生有鸟用?还没你店里这些鸟儿值钱!读书有鸟用?还不是靠了你鸟儿混饭吃!读书不成气,买卖做不好,倒学了人家偷香窃玉的招数,写的那文理不不通的狗屁诗文,包了块石头就敢往我家后院里扔!正砸中老太婆我的头上啊!诸位……都来看看啊,这便就是这位赵大书生写的,可怜我们胡家一世清白,险些给他坏了名声!”

说话的是位老妇人,正挥着一张纸片展示给众人鉴赏。有识字且好事的,便笑着读出声来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这位官人,他那写的啥啊?”有听不懂的人便问道。

“就是说啊,有一群水鸟闹春,不睡觉,关啊关啊的在叫。有个男子见到人家小娘子美貌,小腰细溜得,跟葫芦似得,就也睡不着了。”那位识字的倒是好说话,把文言翻译了一下给众人来听。

“倒底是个卖鸟儿的,偷小娘子也要带上个鸟啊!”听了明白的人们哄笑起来。

“不带鸟,偷了小娘子来做什么?”

“哈哈哈!可不正是,不带鸟,偷了小娘子做什么……”

哄笑声把笼中的鸟儿们惊得支愣着羽毛,睁大了眼睛,紧张得在笼中跳来跳去。那店主一身青衣,低着头,用衣袖挡了脸儿,口中犹道:“此乃诗经之言,怎可如此有侮斯文,怎可如此……”

“赵长生!我再告你一句,若是再对我那媳妇儿心存不轨,可别怪我老太婆拉了你去见官。那时候,才叫你知道啥叫有侮斯文!”老妇人说完话,收起字条,扭着肥大的屁股转身便走。

赵长生低了头竟不敢答,好半天了,才被旁观的人笑道:“别挡了,胡老太婆早走了,好生卖你的鸟罢,别没事去人家媳妇院儿里扔石头了。哈哈哈”

这老太婆并不是外人,正是沈默购船的船家胡老爹的老婆子,他家因着儿子有病,便急急得娶了房儿媳来冲喜。可正常人家谁肯把女儿嫁了给个病秧子?胡老爹只好卖了船,出了大价钱半聘半买了一名赌鬼的女儿回来。

胡老爹这媳妇儿生得倒好,唇红齿白,柳眉细腰。嫁入门来,儿子的病虽没见好,可后院外的登徒子却是多了不少!那天,胡老太婆正在后院跟儿子媳妇说话,忽得一块石头扔了进来,正砸中她的头上!她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开了院门便去查看,正看到赵长生还在一脸期待得等着胡娘子看到他的情诗,能回上一段儿呢。

后院门一开,意料中的羞涩娇娥没出现,却跳出了一名杀气腾腾的老太婆。赵长生虽说文弱,可比个胡老太跑得还是快些,当下连滚带爬得逃离了犯罪现场。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更有亲笔的字条还落在人家手上呢。所以,虽然今天被人找上店门,骂得他狗血喷头,却也不敢说半个不字儿。

看看围观的众人作鸟兽散,赵长生这才身子一软,坐在店门前的一块方石凳上。却听得笼中的鸟鸣悲切不己,抬头看去,竟有一只鸟儿,倒在笼中,闭了眼在蹬腿。竟是被方才一通闹腾,生生得吓死了!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打开笼门,取出将死的鸟儿,赵长生叹息一声。

赵长生少年入蒙学读书,却是文章终不入考官法眼,到了自家年近三旬,也终未进学。他家境窘迫,父亲早故,自身又有几分傲气,心里只盼得个绝色的妻室,可他不过是个穷书生,谁肯把好好的漂亮女儿嫁了给他?是以到了现在,也还是孤身一人。前些年,母亲又积劳成疾,故了去世。赵长生断了钱粮,只得弃了科考的梦想,寻了旧时一位同窗,在他家名下的一间鸟铺看店谋生。

望着手里的鸟儿,赵长生心里悲恸顿生……这鸟可值着四贯钱钞,死在自己手里,这个月的工钱怕是要扣光了。自己打小读书,从未遭遇过如此摧折,虽说是咎由自取,可自此怕是濠州城里,己是无人不知了。

一边抹着泪,一边在树下挖了个浅坑,轻轻把鸟尸放在土里,正掩着土去埋了它时,却听身后有人道:“长生……”

“胡老爹?!”赵长生扭头一看,不禁愣住了。难道老婆刚走,男人还要再来骂自己一顿?

“你啊!”胡老爹叹了口气,恨恨道:“你爹在世时,跟我还称兄道弟的。看你读着圣贤书,怎么就不明个事理呢?”

“我……”赵长生知道,胡老爹当年跟父亲也是相熟的。不然胡老太也不会认得他。

“好好一个读书人,跑来卖鸟。你爹娘知道了。在地下也得哭得死过二回去!”胡老爹摇头斥道。

“我……我是没活路了啊!”赵长生终于哭出声来,跪在地上握紧了手中的泥土……

“跟老爹走吧,我给你找个去处!把鸟店的活计辞了吧。”胡老爹不由分说,一把拉起了赵长生。看着他一脸的泪水尘土,长叹道:“你爹当年省吃俭用的供你读书,可不是为了让你卖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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