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案件
叶欢在腾龙集团逛了一整天…引起整个集团员工的侧目。同时这位年少俊朗太子爷的名字也在整栋大楼内传扬开了,当然,更不乏许多妄想栖上高枝变凤凰的女员工们的各种垂涎,各种秋波。
叶欢逛了一下午后,便觉得索然无味,耐心等到老妈下班,然后和周媚一起离开了大楼,三人找了家高雅幽静的高级餐厅吃了顿饭,夜色降临京城时,叶欢在老妈和周媚依依不舍的目光下,回军营销假了。
第二天,腾龙集团确立未来继承人的消息已被全世界所知,金融,商业,制造,轻工等等行业皆感震惊,由此导致腾龙集团国内外股市价格狂飙,一度涨到停板。
叶欢回了军营,仍旧继续着每日的艰苦训练。
特种大队并不如外人想象中那么惊险刺激,事实上他们出任务的机会虽然比普通野战军多一些,但也不是多到每天都有,大多数时候都是无休无止的训练,野外生存,射击,格斗,以及各种机械的使用,训练得最多的还是野外生存,其中最让叶欢痛苦的是“异食训练”所谓“异食”就是大自然里所有死的,活的物体,只要能往嘴里塞的,就必须得吃下去,丛林的蟒蛇,沙漠的蝎子,水里的活鱼,树上的昆虫等等,不存在愿不愿意,所有人必须得吃,不吃后果很严重,何平会亲自把它塞进嘴里,而且会加量,往往在叶欢破口大骂一连串脏话时,一些该吃的不该吃的东西就被强行塞进了嘴里,然后何平就站在旁边,露出冷酷的笑容。
当然,叶欢也不是省油的灯,吃了亏必须找补回来,于是有一天从茅坑里弄了几十条蛆,悄悄掺进何平的饭菜里,谁知何平一脸坦然,吃得津津有味。
后来何平告诉叶欢,蛆也是“异食“的”种,看起来恶心,但它有着丰富的蛋白质,能够给人体提供能量,人在绝境里根本和动物毫无区别,只要是活的物体都必须吃下去。
叶欢大感佩服,两眼冒责星星充分表达了对何平的崇拜,同时他也一脸同情的告诉何平,那些蛆从茅坑里弄出来还没洗过叶欢总长着一张欠揍的嘴。
叶欢三天没吃饭,因为被揍得嘴都肿了,何平也三天没吃饭,被恶心的。
军营里的生活单调枯燥,面且艰苦,叶欢却已渐渐适应。
沈笃智没说错,军队是个大熔炉,男人应该进去熔炼一回,不敢保证所有的人出来都变成精钢,但至少绝不会是一块废铁。
叶欢正悄无声息的蜕变着,这种蜕变连他自己都没察觉。
不经意间,一个男人正慢慢走向成熟。
电话铃响个不停,叶欢接通。
“叶欢,你在干嘛?”高胜男的声卒洋溢着快乐,自从遇到叶欢后,她一直很快乐。
“我我有事儿呢。”叶欢的声音有点不快乐。
“有事儿你也得跟我聊几句,要不你请假出来,咱们去后海吃饭…”走纯爷们儿路线的高胜男难得的显露出女人的风情。
“请假出来估计不大可能”叶欢的声音有点痛苦,然而也不忘礼貌的问候:“最近挺好的吧?你父母身体挺好吧?你爸还没事找事查人驾照吗?告诉他,这种行为不厚道……”
“去你的!你差点把我爸撞死,他查查你驾照怎么了?你还一直记恨呀?”
“我哪敢记恨他呀,乖侄女你忘了,你爸是我结义大哥啊,哪天有空过来给叔磕一个……”
“叶欢你混蛋!”高胜男立马变得不快乐了,这事一直是她心头深扎着的一根刺。
“混不混蛋的,咱们以后找个时间好好讨论,这会儿我真的很忙…你干这刑警也不至于每天无所事事吧?警局还拿你当花瓶养着?”
“谁说我花瓶?老娘有实力的!最近也很忙呢,昨天刚接了个案子,挺棘手的……”
“居委会王大妈家的狗丢了?”
“去死!老娘会接这种片儿警都懒得理的小案子吗?我接的是命案,懂么?”
“哟,多久不见,你都接命案了?我说你们警局的领导是不是太儿戏了?人民群众的生死一点都没放心上,改天我找人批评他”
“叶欢你那张嘴不损我几句会死啊?”高胜男突然发现给叶欢打电话是一种找虐的行为。
“得,我不损你了,说说你的命案吧,不过最好长话短说”
高胜男叹了口气,兴奋中带着几分迷惘:“这案子让我挺头痛的,分析了两天都没找着线索,我心里烦得很,所以只好给你打电话解解闷儿,………”
“说说吧,我这知心大哥哥等着你的倾诉呢……”
高胜男噗嗤笑了:“屁的知心大哥哥,别老往自己脸上贴金啊。”
“知心二叔?”
“滚蛋!叶欢,信不信我现在跑你军营揍你?”高胜男的情绪总是被叶欢左右着,从快乐到咆哮,只需一秒钟。
“叶欢,你知道今年二月份的兰博会吗?”
“《第一滴血》里的兰博来中国开会?”
高胜男深深叹息:“叶欢,不懂你可以直接说不懂,不要不懂装懂,兰博会的全称是“中国兰花博览会”跟第一滴血里的兰博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二月,矜南的兰博会上,有一株非常名贵的兰花,它的所有人是一个普通的工厂工人,那株兰花学术上称它为“瓣莲兰”是兰花里面最名贵的品种,而那个工人所培育出来的兰花却是瓣莲兰当中最名贵的双花紫兰,它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粱祝”因为它只开了两朵花瓣,其型像两只翩翩起舞的蝴蝶,就像古代爱情故事里面化蝶而飞的粱山伯和祝英台……”
“高警官,咱有事说事,直奔主题,能不能别上溯到那么远呀?”
叶欢的声音有些痛苦。
高胜男没理会叶欢的抗议,也没听出他的痛苦,犹自道:“那株兰花展出后,在兰博会上引起了兰草爱好者们的震惊和追捧。有一个港商甚至出价一千万,要买下这株粱祝,但却被那位工人拒绝了,他是真正爱兰的人,尽管家境贫寒,也不愿卖掉他心爱的东西,展出以后便带着他的兰花回了京城的家”
叶欢叹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那家伙估计下场不大妙
高胜男沉默几秒,道:“你怎么知道他下场不妙?叶欢,今年3月1
日凌晨6点左右,你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有什么人能提供你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明?”
叶欢也沉默了几秒钟,接着尖利着嗓子大叫:“高胜男,姓高的,你破不了案也别诬赖好人啊!难道你们警察都是这样吗?破不了的案子就随便栽到一个无辜的人身上?这世道太他妈黑暗了”
“行了行了,我相信你是无辜的”高胜男一副施恩的语气,淡淡补充道:“明天有空带个能证明你不在案发现场的证人过来,录几句口供就没事了……”
叶欢:咒………”
他现在才发现为什么自己一直没法接受高胜男的爱,死条子太不招人待见了,自己的选择是明智的,可谓高屋建瓴。
“我接着说案情啊”高胜男的情绪丝冬不受影响,女条子的心理素质可谓强悍。
“你别说了,我没兴趣听再说下去我估摸着会被你们警察拉到刑场当靶子打。”
“不行,你必须得听,你忘了,我因为找不着线索才给你打电话,你得给我解闷儿呢,这是你的职责。”
叶欢板着脸道:“我是人民解放军,人民解放军的职责不包括给死条子解闷儿……”
“解放军更要为人民服务,给警察解闷儿也是服务项目中的一种。”高胜男笑眯眯的有招拆招儿。
叶欢:咒………”
不要跟女人讲道理,这是叶欢多年来总结出来的经验,女人比恐怖分子还恐怖,恐怖分子至少还能跟别人谈判……
“那位拥有粱祝极品兰花的工人回了京城后,仅仅只过了三天,他便在家里被人杀害了,凶手用一根细铁丝勒住了他的脖子,他因窒息面身亡,家里别的财物没丢,唯独少了那株粱祝兰花”
“没有任何线索,受害人所住的地方是老城区,没安监控摄象,我们警方连凶手是男是女,是圆是扁都不知道…叶欢,你有什么话想说吗?给点儿建议,我知道你脑子挺灵活的。”
“高警官,咱能不能别挑战这种极限?这根本就是个无头悬案,人海茫茫,你上哪儿找凶手去?你接案子好歹也接个靠点谱儿的案子呀,比如说帮忙找找居委会王大妈家丢的狗狗之类的”
高胜男不乐意了:“你怎么老提王大妈家的狗狗呀?狗狗招你惹你了?谁说这是无头暴案?凶手摆明了是冲着那株粱祝去的,我们如果能在兰花市场上找到那株粱祝,循着线索追查下去,凶手是谁不就水落石出了吗?”
叶欢无奈道:“问题是哪个凶手会那么蠢,刚偷了极品兰花就把它卖到市场上去?再说花都是有花期的,如果是聪明人,只要用那株兰花为母花,花期时授一下粉,重新培育出另一株极品兰花,你们上哪儿找线索去?”
高胜男沉默了一会儿,道:“叶欢,你学过犯罪心理学?”
“没有,我只知道如果我是凶手,我就会这么干,一千万的兰花,授一下花粉重新培育几株出来,老子不就发达了?”
“叶欢,其实你应该去当警察的”高胜男深深道。
“不当,自打认识你后,我对当警察没有任何兴趣。”
“我有信心能破这个案子!“高胜男自信满满道。
“我很好奇,你这种莫名其妙的信心从哪儿来的?”
高胜男不假思索道:“这不有你么?我们一定能破案的!”
叶欢欲哭无泪:“……“……死条子太厉害了,一句“我们”就把他拖下了水。他还不能反对,因为他是为人民服务的解放军,而条子恰好是“人民”中的一种真应该建议军委在军营里增设慰安妇这个项目,不然军人太憋屈了,当然,慰安妇的货源问题可炻考虑从日本进货“我我现在很忙,高警官,咱们还是相见不如怀念吧”叶欢的声音一直在痛苦着。
高胜男不高兴了:“叶欢,你怎么老在敷衍我?你到底在忙什么?”
叶欢沉默了一会儿,缓缓道:“你见过耶稣么?钉在十字架上的老耶…
“见过,怎么了?跟你有啥关系?”
“老耶苦啊,人家其实不乐意被钉在上面的,临死前无数次请求给他一个痛快,那帮变态的罗马兵就是不让,丫们说老耶死得太痛快他们就找不着快…”
“等等,叶欢,你在瞎扯什么呀?“叶欢的声音明显带着哭腔:“我现在也被钉在十字架上,而且被挂在军营的大门口,全身赤luǒ,比老耶更惨的是,我下面连条小裤衩儿都不让穿,二弟暴晒在阳光下,现在跟你打电话还是一个好心的战友帮忙把手机放在我耳
高胜男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
“更他妈不人道的是,现在军营里无数个兵痞围着我大喊“哈里路亚”要老子赐福给他们……”
“你干了什么事?”
“我只是午饭的时候在队长的饭菜里添了一小坨屎,而他吃下去了……………”
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