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40都说了是无间道了
无限之召唤笔记正文1k40都说了是无间道了
那双精灵耳的主人,当然是莎莎。
一开始,她的确是想要帮助李维——并且捡个便宜。麻麻,反正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精灵不为己,天诛再地灭。更何况,自己这是做好事——那些讨厌的血色十字军她早就看着不爽了,喜欢占自己便宜不说,还总是对自己吆五喝六——要不是自己够强力,老板娘够强力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今天竟然还敢威胁自己,帮他们出头解决这个新来的李维?——哼!要死啊你们,那我就不送了——因为马上要启程回到银月城,所以她也无所顾忌了——为了部落嘛。
不过……事情有点超乎想象了。本来以为至多不会超过五个人,没想到眼前竟然会有二十多个!莎莎下意识的就想要让李维赶紧跑!不过,此刻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她召唤出了和自己几乎心灵相通的白虎(……)——待会儿找个时机,赶紧冲进去救人跑路!
她甚至想好了自己在旅馆里的那些钱是不是应该过一阵子在来取,以及跑路的过程当中应该在怎么办。
然而,眼前的这一幕,却让她完全惊呆了——
“这……个……被骗钱的白痴,竟然这么厉害?”
惊讶的看着李维连挑十几人,那种几乎可以被能歌善舞的血精灵都称之为优美的剑技,让这个刚刚还在想“要不……不救了?自己先跑路?”的血精灵妹子,瞬间否决了自己的想法——
然而,在她眼看这些血色十字军就要败阵,想要跳出来打便宜的时候——
李维的那句话,却让她不寒而栗。
“二十四个,一个都别想跑!”
二十四个?刚刚自己明明数了,是二十三个啊。
难道,还有高手没出场么?
莎莎的心里冒了一个“?”,但是随即问号被恐惧拉扁锤元,变成了一个大大的“!”
“……不会是,说我吧?!?!”
当牧师的魔力值完全用尽——一旁,这群低级血色十字军的魔力值,也都基本耗尽了。
猎人的箭矢用光,弹药耗尽,宠物被杀——血流满地,李维的身上沾着让人恐惧和恶心的粘稠血液。
本来,完全黑色的盔甲,被月光一照,现在变成了闪闪发光的黑红色。
战斗,几乎瞬间结束。一脚踩碎了最后一个血色十字军的手骨,李维微微笑了笑。
没别的意思,仅仅只是一件工作完成之后,欣慰的笑容而已。就和完成了任务、完成了作业、完成了每日公粮之后的欣慰笑容一样。
“咔嚓!”
没有一个人死掉,但是却全部负伤。或者是因为失血过多,或者是因为失去肢体,或者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全部,失去战斗力。
“好了,排排坐,吃果果,生果甜索索……”李维把巫妖王之剑放回了自己的剑鞘里——他从来没有背剑的习惯。
“大家都坐好了,我来挨个点名——还有,阴影里的那个就别躲了,你跑不了的。美丽的神秘女郎莎莎小姐——请出来吧。”
一边说着,李维一边对着远处鞠躬。
顺道,踢碎了一旁想要把剑捡起来。那个组织这次行动的光头小队长的下巴。
“……你都,知道了?”
不好意思的挠着头,血精灵也是很光棍的,莎莎坐着她的那头白虎,从远处阴影里走了出来。
“什么时候知道的?我认为我的潜行技能还不错……”
“艾泽拉斯,没人敢跟我提潜行。”李维做大无畏状,笑道:“我顺道问你一嘴……你是来捡便宜的么?”
看着李维似乎并没有恶意,或者说他没有想要杀自己的意思。莎莎的脑子里,飞速的旋转着。以活了成百上千年的名义起誓——她脑子里想起来的东西多得很。
比方说:猥琐、猥琐和猥琐。
“哼,当然啦。”做熟人的模样,莎莎决定不当二奶赌一把:“真是的,我本来以为可能需要我出场,不过现在看来是不需要了——呐,李维,你现在怎么看?”
“哦?”李维倒是一愣,随即他有些纳闷:眼前这位是不是应该有点愧疚什么的?这样趾高气昂是什么意思?
“你……”
“没什么啦,现在感觉怎么样?——要不要我帮你把他们扒光?”莎莎有些不明所以的看着眼前的这一景,道:“这些血色十字军,不杀了,留着干嘛?”
“这个嘛……”
李维的双眼一眯,看着扫了一眼眼前的这些倒霉蛋十字军。
躺在地上痛苦呻吟、惨叫的十字军们,纷纷颤抖着,蠕动着在地上的身体,往后退去。
“杀了他们也没什么大用处,再说,留着的用处也许更大一些……”
“你不怕他们回去告密么?”作为活了上千年的血精灵,莎莎表示理解不能——血精灵的心里,多少都有点扭曲:“他们可是要杀了你哦。”
“我……我们没有想要啥了你。”
一旁,一个小兵a对李维颤声说道:“我们……我们只是为了一顿酒而已……”
“……我只值一顿酒?”多少,心里有些受伤。在某个位面里,自己可是国际通缉犯呢!大头贴全世界都是,下面少说个零的悬赏单。
“还……还有你的装备……”小兵b泪流满面:“饶了我,我……我是我们家唯一能工作的人,杀了我的话,我奶奶会死的……”
“真让人同情。”李维的眼窝最浅了,此刻,擦了擦是眼泪,李维说道:“正巧,我家里也有奶奶——问一下,我要是死了她怎么办?”
“呐,废话就别说了。”李维摆摆手,道:“衣服也不要你们的,装备我还看不上,拿去卖钱也就几个g而已——不如给我现金的好,都带钱了么?还有手的拿出来,没手的让有手的帮帮你们——如果让我知道你们谁藏私了……”
瞬间,所有人开始掏钱。
似乎很是轻车熟路的样子。
“很好——莎莎,去把钱捡一下,待会儿咱们对半分——别贪污哦,否则的话我可要对你施暴的!”李维微微笑了笑,开玩笑似的说道。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种想法。
血精灵、暗夜精灵以及人类,德莱尼妹子,杀了是多么的可惜!?
在玩wow的时候,李维就不断的想着——为什么要杀了呢?为什么要杀了呢?盗贼可以闷棍,然后带走。就算是普通的战士,也可以挑断手筋脚筋,然后找人复活嘛。
血精灵妹子啊,这可是瑰宝——拿去卖钱,拿来卖萌,拿过卖肉,拿出卖身,都是各种生财之道和养生之道——为啥一定要杀?
“你敢!小白咬死你。”看李维真的没有对自己起歹意——血精灵最能分辨朋友和敌人(……持保留态度)——对李维犯了个白眼,血精灵妹子迅速把染血的钱袋挨个捡了起来。
似乎,也是很轻车熟路的样子。
“好,现在排好队——”一边说着,李维手往天空一指——
圣光一闪!
四周的人纷纷开始愈合身上的伤口。
“听好了,今天的事儿就这么过去了。”李维哼了一声,对地上哎呦哎呦的家伙们说道:“断了手的留下,我给你们治疗到痊愈——我马上也要加入血色十字军。以后还当兄弟处,有事的话就说一声,今天不打不相识。但是要是让我知道有人该黑状……哼哼。”
“不敢不敢……”
一个个如蒙大赦,从地上爬了起来。
“……别走了。”李维叹了口气,作无奈状:“莎莎,把钱还给他们吧。”
“诶?”到手的钱,就如同掉在地上的骨头——想要吐出去?问问恶狗和莎莎干不干!“凭什么?这里有一半是我的!”
“少废话,他们也不容易!”
呵斥了一声,把莎莎整个人吓得一个哆嗦。
“切,有什么了不起……”嘟囔着,莎莎将钱袋扔了回去。
失而复得,才是最难得的事情。
“好了,今天的事情也算是做兄弟的下手狠了点。今天不论什么事就都掀过去——明天,明天在晨星之月酒吧,给各位摆宴压惊——来的给我面子,不来的就自己看着办好了。”
说完,再次闪过数次圣光一闪,就连断臂的也全都复原之后,李维这才拉了拉莎莎的手,往城里走去。
“你白痴的么!?——他们要是反咬一口怎么办?”血精灵在李维的耳边低声怒喝。
“嘿嘿嘿……他们打不过我,回去之后能说什么?”李维啧了一声,道:“更何况,回去之后就说他们伏击失败?还是说我们有问题?就算是他们告我,我也不怕——圣光审判面前,一定是我的胜利而告终。再说了……你也许不知道什么叫做斯德哥尔摩群侯症。更不知道,有些男人,尤其是混混是很贱的。”
而且,李维也敢肯定,莎莎同样不知道,一旁有一个德莱尼,正秘密监视着眼前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