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历史——明朝那些事儿  二十、制度后的秘密

类别: 历史 | 好看历史——明朝那些事儿 | 当年明月   作者:当年明月  书名:好看历史——明朝那些事儿  更新时间:2010-08-30
 
上面我们介绍了朱元璋时代的一些重大事件,是时候对明初的制度作一个概括的介绍了,这些制度对整个明代都有着深刻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在这些制度背后隐藏着一个秘密,而这个秘密就埋藏在朱元璋的心中。

朱元璋和明朝法制建设

说起法制建设,大家可能很难把这个现代化的观点和封建君主联系起来,但朱元璋实在是个了不起的人,他不但制定了完备的法律,还成功的普及了法律。

我们之前说过,朱元璋制定了《大明律,并规定了五种刑罚,分别是笞、杖、徒、流、死。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小竹棍打人、大木板打人、有期徒刑、流放、死刑。当然按照朱元璋的格,他是不会满足于这几种处罚方式的,这五种只是正刑,另外还有很多花样,之前已经介绍过,这里就不多讲了。

而在明初的普法教育中,最重要的并不是《大明律,而是一本叫做《大诰的书,这到底是本什么样的书呢?为什么它比《大明律还重要呢?

所谓《大诰是朱元璋采集一万多个罪犯的案例,将其犯罪过程、处罚方式编写成册,广泛散发。那么为什么朱元璋要推广《大诰而不是《大明律呢?只要细细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朱元璋确实是个厉害的人物。

根据法理学的分类,《大诰采用了案例,应属于判例法,这么看来朱元璋还颇有点英美法系的倾向。朱元璋正确的认识到,要老百姓去背那些条文是不可能的,而这些案例生动具体。个个有名有姓,老百姓吃完了饭可以当休闲读物来看,就如同今天我们喜欢看侦破故事一样,更重要的是,里面还详细记述了对这些犯人所使用的各种酷刑,如用铁刷子刮皮、抽肠、剐皮等特殊行为艺术,足可以让人把刚吃进去的东西再吐出来,然后发誓这辈子不犯法。

把犯人的罪行和处罚方式写入《大诰,并起到警示作用,实在是一种创举。

但问题还是存在的,因为当时的人们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文盲占人口的大多数,没有希望工程,读过小学(私塾)的已经很不错了,大家在电视上经常可以看到,城门口贴着一张告示,一个人读,无数人听,并不是因为读的那个人口才好,而是由于大家都不识字,这是符合客观事实的,老百姓素质低,即使是通俗的案例也很难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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