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莫兰了吗?”
“没有。你呢?”
“我也没有。”
希尔芙和瓦西妲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齐齐叹了口气。
虽然在学院,有院长看着,小女巫们很安全,但她们仍然有些担心。
因为她们已经一个星期没有见过莫兰了。
太奇怪了。
就算莫兰现在没有课需要上,可以自由安排时间了,以她的习惯,她也会每天去学院城堡看画片书,或者出门练习魔法的啊!
“莫兰后院的晾衣绳上,每天都会挂上新的睡裙,这意味着莫兰可能根本就没有出宿舍。”
“1号温室的扫帚草田里,莫兰的扫帚草也正常生长着,她应该每天都去侵染了。”
“可这个星期,我就没有看到过69号的烟囱里冒出炊烟,也没有闻到那边飘来的饭菜香味了。”
“我也没有。”
希尔芙和瓦西妲最终还是决定,晚上下课回来去莫兰宿舍问问。
傍晚,埋头看书不知日月的莫兰听到敲门声,飘着女巫之书走到门口,打开了宿舍门。
瓦西妲和希尔芙看到披散着头发,穿着宽松睡裙,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眼睛却神采奕奕,来开门都舍不得放下书的小魔女,忍不住问出了几日来的疑惑:
“你最近在干嘛?怎么又好多天不吃饭了?”
莫兰拍了拍手里的书:“看《魔女之路》。学姐们独立日那天就要毕业了,我想在那之前,把我的魔女魔法,研究个基础版本出来,时间有些紧,就先用面包果糕垫肚子节约时间了。”
“《魔女之路》?那本魔女前辈们写的关于魔女的书?”希尔芙和瓦西妲惊讶的问。
莫兰竟然已经开始研究魔女魔法了!
独立日?离独立日可没多长时间了。
“没错!这书很有意思!你们有时间了一定要好好看一看!”莫兰道。
说话间,她还忍不住瞄几眼书,她刚刚正看到紧要的时候了。
“好吧!那你继续忙!我们就是来提醒你一声,缝纫魔法课今天差不多就结课了,阿米莎说,下周一就要开始期末考试了,到时候你别忘了去!”
希尔芙和瓦西妲也看出来这会儿莫兰的心思还在书上了。
这人就是这样,一学就停不下来,吃饭、睡觉什么事都能先放一边。
知道她在宿舍是在研究魔女魔法,她们就放心了。
她们也得赶紧完成缝纫魔法课的学习,为期末考试做准备了。
莫兰关上门,就赶紧又坐到书桌前,刚刚正好看到了魔女魔法的关键!
“……魔女魔法的难点,不在于分享,而在于我们自身对专属魔力的理解!
分享魔女魔法很简单,用我的契约魔法,写一份契约书就可以了。
以我的契约魔法,理论上可以交易任何东西,钱财、魔力、魔法,甚至血液、身体!
当然,前提是你交易的东西确确实实是属于你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你本以为属于你的东西,其实根本就没有完全属于你,你想要用契约交易它,自然也是不可能的。
最容易混淆就是魔法的所有权。
举个例子:一个掌握了扫帚飞行的女巫,可以把飞行魔法,通过契约魔法分享给别人吗?
一个掌握了元素魔法的女巫,可以把自己会的元素魔法,通过契约魔法分享给别人吗
不能的。就算当初第一个发现扫帚飞行,发现元素魔法的女巫还活着,她们也不能和魔女分享魔女魔法一样,把自己发现的魔法分享给别人人。
因为这些魔法的所有权不在她们身上。
她们只能算是魔法的发现者,是魔法知识的拥有者,而不是魔法的拥有者。
她们可以通过契约,交易自己发现的魔法知识传承,但是却没办法交易这个魔法本身。
所以一般的超凡者,若是自己发明了什么新魔法,或者在异世界学会了什么独门魔法,想要安全的将其交易给一部分人的话,就会用我的契约魔法签订契约,将魔法知识交易给别人,同时限制别人传授这份魔法知识的权利,保证自己的权益。
得到知识的人,也只是知道了学习这个魔法的途径和方法,不代表他拥有了学会这个魔法的能力。
魔法的所有权,并不在个人手中,个人无法交易魔法本身。
个人只拥有魔法的使用权,也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天赋。
女巫的天赋,天使的天赋,恶魔的天赋,都是瓦伦赋予的魔法使用权。
唯有我们魔女是个例外。
魔女魔法来自于我们的专属魔力,那是真正属于我们的能力,所以魔女魔法也归魔女本人所有。
我们通过契约魔法分享的,也不是魔法知识。
这里,一定要记住一点,虽然我们有魔女魔法所有权,但是要交易分享的,永远只是魔法的使用资格,而不是魔法本身!
交易使用资格,是让其他人也有使用魔女魔法的资格,但所有权能在我们手中,签订了魔女魔法契约的人,不用学习魔法知识,就能直接掌握魔法。
但若是交易魔法本身的话,就是移交魔法所有权,我们就会失去魔女魔法的所有权,从而失去这个魔法。
这一点,所有魔女都要谨记在心!专属魔力是我们实力的根本,不可以交易出去,也不要让外人知道,魔法所有权是可以通过契约交易的,这会引来不必要的窥伺。
明白了魔女魔法契约只交易使用权后,书写魔女契约书就出不了大问题了。
你只需要想好,你准备交易哪一部分的魔法使用权,需要契约者付出什么代价,就可以总结自己的契约书模板了。
最后,你还需要学习一下金笔术和信箱术。
金笔术可以用来签订和书写契约书。
信箱术则可以用来接收和处理契约书。
一切试图与你签订的契约,都会出现在契约信箱里。
给契约信箱设置一些限制条例,它就可以自动帮你过滤掉那些不符合要求的契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