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圣主系统混迹漫威  0009:盗取血液

类别:  | 衍生同人 | 带着圣主系统混迹漫威 | 一道云雨   作者:一道云雨  书名:带着圣主系统混迹漫威  更新时间:2021-03-29
 
之所以没有在卡尔沃大学事件一发生就去偷,实际上就是因为时间。

按照剧情走向,今天下午班纳和贝蒂才会来到纽约,如果自己太早去偷浩克血液的话,很有可能被塞缪尔史登发现,如果他再反映给军方,那会带来很多莫名其妙的问题。

所以,安迪决定在今天凌晨去偷,尽最大可能降低塞缪尔史登发现东西失窃的概率。

收拾好东西,安迪同样把灰尘铺在了家里的各个角落,虽然离得太远安迪无法实时知道是否有人进家,但是只要回到一百米之内,他就可以清晰地接收到具体信息。

虽然有人偷偷潜入他家的概率很低,但他还是要防着点,毕竟自己干的可都是见不得人的勾当。

而因为此时是凌晨,安迪没有一个出门的正常理由,所以他没有用正常方式出门。

在这几天里,安迪特意在自家的后院挖了一个大坑出来,表面上是想弄个花园种点花,但实际上他是给自己开出来一条出门的路。

走进后院进入坑中,安迪利用地魁的魔力操纵泥土变软转移,为自己开出了一条路。

这个方法安迪曾经试验过,很有效,对于拥有地魁魔力的安迪来说,进入大地当中会给他带来一种无比踏实的安全感,仿佛躺在柔软的床上后进入梦乡一样,非常舒适。

而且这样行进的速度极快,安迪甚至不需要动,只要踩在泥土之上,大地就会带着安迪高速前进,速度甚至超过了地面上的轿车。

在这样的速度下,安迪很快便到达了格雷本学院的操场,选了一处极为偏僻的角落,一个从外表看上去与安迪完全不一样的人从里面钻了出来。

安迪身高一米八五,虽然腹肌胸肌人鱼线都很标致,但相比于美队和雷神的爆炸性肌肉而言,还是有一点单薄,不过这也并没有什么所谓,因为他长得非常帅。

但是现在的安迪却完全不一样了,现在的他身高近两米,宽阔的臂围和胸围足以让所有人惊诧,脸上还带着一副棕黄色为主色调的V字仇杀队的面具。

安迪之所以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自然是因为地魁的魔力,这个人是安迪给自己设计的马甲,用来做一些安迪不方便出面做的事情。

一百五十斤是安迪平时的体重,但现在的安迪足足有两百二十斤,这多出来的七十斤全部都是泥土,紧紧地覆盖在安迪的体表不会掉落,就像是钢铁侠的战衣一样。

这样一来,现场留下的监控影像和脚印等等线索都将会把调查者的视线,转移到一个大块头身上去,而不是安迪这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

为了让这个身份尽可能地远离自己,安迪可是煞费苦心,衣服和面具都是他在前天晚上大老远跑到华盛顿买的。

当然,是胁迫了一个混混买的,用的正是被安迪起名为V字的这个身份。

对于这具身体来说,如果安迪把自己裹得跟粽子一样再戴上面具的话,倒不容易发现衣服下面的“他”实际上都是土块,但一个粽子走在大街上这本就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毕竟美国人不吃粽子。

所以,安迪没有在白天来这里踩过点,也就是说这还是他第一次来格雷本学院。

不过这也没关系,校园里的各种指示牌是很好的索引工具,很快他就发现了塞缪尔史登也就是蓝先生的实验室在哪里。

虽然现在是凌晨一点,但是校园里总会有一些无比热爱学习以至于通宵看书做实验的学生,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人才,更为了保护那些珍贵的实验仪器,保安肯定是不会少的。

所以,安迪不可能大摇大摆地从正门进去,即使在无敌浩克这部电影里,一块中号披萨就可以让一个送外卖的进到重要的实验室里去。

不过这也难不倒安迪,龙叔的身手可不是摆设,区区一栋实验楼简直不在话下。

由于有地魁魔力,所以即使这具身体要比安迪的身体大上一号,他也可以轻松使用,很快他便找到了蓝先生实验室的窗户,更走运的是,里面没人。

几个纵跃翻到窗户外边,用实验室里面的灰尘打开插销放自己进去,在龙叔历险记里做过大盗的身手果然没让安迪失望,完成这一系列操作仅用了他不到十五秒。

很走运,这间实验室里没有摄像头,这也合理,塞缪尔史登可是在用班纳的血液做实验,使用这种实验材料本就是不被允许的事情,他怎么可能留下影像证据呢。

取出一个小号手电筒,又用衣服裹住前端,这样的光芒会极其微弱,但看字足够了。

看着面前这数以百计的血袋,安迪非常直观地感受到了塞缪尔史登的疯狂。

电影里他做过很多次实验,但是实验样本全部死亡,所以他知道这些血液有多么恐怖。

但尽管如此,塞缪尔史登还是坚持实验,甚至在看到浩克之后,他竟然觉得这十分美妙。

有一说一,在充分回忆了剧情之后,安迪真的很建议塞缪尔史登去哥谭玩一玩,他一定会很喜欢那里的。

没有过多脑补,安迪回过神来开始动手。

虽然完全不知道这些血袋是如何分类的,但是挑选强度标记最高的肯定没错,至少安迪觉得没错。

当然,还要避开2058号,那罐强度14.36%的血液,因为这一罐就是蓝先生用来制造憎恶以及被迫变异自己的血液,这一罐要是没了,那一定会被发现。

从实验柜的每一排当中取出一袋,这样做不易被人发现,最后安迪总共带走了三十六袋血液,虽然听上去数量很大,但是对于血袋那庞大的基数而言确实算不上什么。

做好了这一切之后,安迪背着包离开实验楼,又钻了回去。

顺着地下以最快速度往回赶,安迪又从那个大坑中钻了出来,当他再度出现的时候,他已经恢复成了原本的样子。

至于那身衣服和血袋则被他藏在了地底下的一个空间内,那是安迪亲自搭建的,垂直深度超过一千米,不可能被人发现,绝对安全。

回到家里后,安迪突然发现不对,虽然家里没有人进来的迹象,但是自己放在手机上的灰尘却少了一大部分,好像被震掉了一样。

急忙回到自己的卧室拿起手机,安迪发现一个未知号码分别在十分钟和五分钟前给自己打了两个电话,安迪知道这是科尔森特工,因为他上次打来的时候就是未知号码。

没有打回去,因为一个睡着的人不可能在电话震动响过之后起床,所以他躺在床上静静地等待着下个电话,不到一分钟,震动再次响起。

但安迪也没有立刻接起,他先让电话保持震动,过了一阵后才接起电话,就在通了的那一瞬间,科尔森特工的声音直接传了出来:

“身为一名特工,铃响后立刻接电话是你必须要做到的,知道吗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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