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勇甚至到现在,都还清晰记得这本书里的内容。
轻舞飞扬?
这是覃勇对一个网路小说里,第一次能对一个人物具象化的角色。
在很多时候,覃勇都能幻想出一个女子的形象。
这个女子形象就来自于这本小说。
甚至当时还在上高三的时候,看《三重门》也没有这个来得震撼。
或许是高中的爱情,比起大学里的来得太生涩。
寒寒本身也不想写太多爱情,来冲淡他所以为要抨击的东西吧。
尽管日后30多的他也主动承认了当年年少轻狂,也说了,如果能上大学,可能是更加美好的一件事。
但是现在看着这本书,那扉页上的一段话:
如果我还有一天寿命,那天我要做你的女友。
我还有一天的命吗?没有,所以,很可惜。
我今生仍然不是你的女友。
如果我有翅膀,我要从天堂飞下来看你。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很遗憾。我从此无法再看到你。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来吗?可以,所以,是的。我爱你。
这是手抄了一遍,祝扫尘的字体真的很纤秀,像极了古代淑女。
覃勇其实并不知道古代淑女什么样?
不过在他的脑海里,固执的认为,如果真有所谓的古代淑女。
那么一定是祝扫尘这个模样。
如果说,红楼梦里哪一个女子跟她很像,那一定是林黛玉。
但是这段话还是让覃勇一惊。
“小妹,你这是什么意思?”覃勇没让季芸看见,给祝扫尘写了一句话。
“没什么意思,就是觉得这段话虽然很俗套,但是却又觉得莫名的感慨,我似乎是晚到了一步呢!”祝扫尘的话写得很直白。
隔着季芸就那么传了过来。
季芸拼命忍住想要看的欲望,只是牙齿死死的抿住。
眼神却出卖了她。
然后覃勇把那本书还有那张纸条给了季芸。
“我不看!”季芸口是心非的说。
“看吧,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并没有错!”祝扫尘轻声说道。
覃勇和季芸都诧异的看着她。
祝扫尘一来平静。
“怎么?我喜欢一个很优秀的男生很奇怪么?季芸你是不是觉得我很不要脸呢?”
得,现在三人了,三个人在纸上开始交流起来。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季芸说。
“很简单啊,我觉得这辈子我可能都不可能和哥在一起,那为什么我不趁我还可以说的时候,告诉他呢?反正也不会失去什么,毕竟说出来后,自己不会难受了,不说我就会一直难受,既然这样,为何不说?”祝扫尘写了很长一段话。
覃勇大汗。
前世没觉得她有这么猛啊。
他突然想起大二冬天那年。
他们班去除雪。
然后在回来的路上。
祝扫尘忽然挽住自己的胳膊,并把手放进了自己的衣服口袋。
当时是把覃勇吓了一大跳的。
那个时候自己和谢春华还是处于异地恋的状态,还没分手呢。
当时祝扫尘是知道的。
后来五天后。
祝扫尘就给自己了一条她亲手织的白围巾。
现在想来,以前的自己对她一直有所误会啊。
她虽然是一个文弱的女子,但是在某些方面却拿得起放得下,也远比当年的自己勇敢。
这种光明正大的,不偷摸的行为真的很值得学习。
祝扫尘的当面表白,可不光是让覃勇大吃一惊,也让季芸有点猝不及防。
她惊讶的看着祝扫尘,把纸拉过来:“啊,你怎么这样啊,你喜欢猪头多久了?”
覃勇无语。
比起祝扫尘的从容不迫,季芸的反应就要可爱多了。
覃勇尽管欣赏祝扫尘,可是要说到喜欢,他还是觉得季芸更适合自己。
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祝扫尘可以当红颜知己,就是那种友情之上爱情未满的第四种感情。
季芸则不一样,是那种既是亲人又是爱人的那种长成自己身体一部分的人了。
所以覃勇见到季芸写的那句话,当即拉过那张纸,也写了一句话:“除了说声谢谢,我只能说抱歉!”
祝扫尘淡淡的看了覃勇一眼。
然后迟疑了下,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可能是迟到一分钟,却丢了整个世界的那个人,所以一我不怨任何人,祝福你两!”
季芸看着这话,莫名觉得想哭。
她一直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子。
十分聪明,平时大大咧咧的,实际比很多人都要敏感。
祝扫尘这句话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但是心里那种绝望却已经透出纸面了。
这是一个极度理智却又很情感丰富的一个女子。
季芸甚至在想,要不是覃勇只有一个,也不能分享,她真的可以给祝扫尘一半。
可惜,覃勇只有一个也不能分享,就像覃勇手上那本书一眼。
她在纸上写下:
如果覃勇能分享的话,那我愿意分享一半给你。
覃勇能分享吗?不能,所以,很遗憾!
你这辈子应该不可能成为他的女友。
如果我没提前在火车上遇见他,我可能真的会输给你。
可是我提前预见他了,所以你不是迟到了一分钟,而是命运没有给你机会。
如果上天能给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让给你。
上天能再给一次机会么?不能,所以覃勇只能是我的。
覃勇不知道祝扫尘看了这段话,是什么感受,反正他看了这段话的唯一想法就是。
季芸啥时候这么霸气过啊。
面对祝扫尘的明刀明枪,这是正面硬钢啊!
祝扫尘也是呆了一呆,然后才在纸上写下:
季芸,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哥那么喜欢你了,你很厉害!
覃勇看得大汗,这绵里藏针的一个“哥”字,反击,你们是要干啥吶?
季芸看着那个明显重写了的哥字。
眉头微蹙。
看来,这个祝扫尘是真的不简单啊,选择了堂堂正正的跟自己叫板!
“我不厉害,我就是一个普通女孩,反倒是你,哥叫得那么自然,心里在滴血吧!”
“停!”覃勇见两人要吵起来了。
赶紧拉过纸,写了一个大大的停字。
“覃勇,你给我上来!”讲台上的老师似乎再也忍受不了覃勇这种公然在第三排明目张胆的和两个女生在哪一直写纸条了。
覃勇站在了讲台上。
教授在靠窗户的边上。
“来,说说,我看你在下面,笔走龙蛇,左右逢源,好不开心啊!”教授说的话,有点损。
台下明白的学生都哈哈大笑。
覃勇脸上神色有点尴尬。
不过毕竟也是从无数次扫街中锻炼出来的厚脸皮。
这点难堪根本就不算什么。
当即站出来说。
“教授,这一节课讲的什么?”覃勇十分淡定的问。
“哟,还真打算讲,行!”教授到来了兴趣。
覃勇基本每个老师或者学校的教职工,很少有不知道他的。
教授年纪比较大了,估计送完覃勇这一届,就要退休了。
所以他倒还真想看看,这家伙到底有什么本事。
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其实也是给他留下了不小的印象。
就这么一个天才,却不好好学习,天天去搞什么创业,这不胡闹么?
实际上这种老派知识分子,一直都有点游离在社会之外,他们很少去考虑其实很多人,上大学只是为了要一个文凭,出身社会后,好找一个工作,用来养家糊口。
真的很少有什么文学理想或者专业追求的。
这是也学校对很多学生旷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真正追究到底。
只要你期末考试不挂科,基本没人为难你。
因为都知道,实际上文科在大学里学的东西,很少会在参加工作时用到。
不像理科,那真是一步一个脚印,你要玩它,它就会反过来玩你,不会就是不会,你硬着头皮上去,也还是不会!
“讲的宋朝文学,正好讲苏轼,能讲不?”教授问。
覃勇一听,苏轼?
我怎么不能讲?
作为老乡的自己,一直以他为之骄傲,对他可谓熟悉之极。
他笑了笑:“我老乡,还是能讲一讲的!”
教授一乐:“小子,你还跟我是同乡,行,给你个小老乡面子,你就讲讲我们这个古老乡!”
覃勇也没想到,教授竟然也是蜀省人。
当即也是一笑:“那我就献丑了。”
苏轼的生平大家都了解。
我来说说他的一些冷知识吧。
苏轼都知道他是一个上下五千年,不说独一无二的天才,但是说他是仅有的个位数天才想必没人反对。
他一生博览群书,但是却从来不肯背诵,自创八面受敌读书法,简直就是穿越众才有的BUG。
公立医院是他首创的,穷人不花钱,医院运行靠众筹。
哦,大家可能对众筹有点不明白,就是大家有钱的捐钱,没钱的出力,反正就是一起把这个医院办好。
苏轼的一生就是被贬官的一生,三十年为官,从京城一直贬到最南边的海岛上去了。
别看他写酒的诗词很多,什么把酒问青天,什么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
他实际酒量奇差,就是那种一杯倒的典型人物。
就连酿酒时,都会被熏醉,最搞笑的是,酒量这么差,偏偏又十分好酒。
所以每次他都基本是酩酊大醉。
我老乡还爱吃,发明了很多美食,东陂肘子红绕肉之类的不用说了,大家都知道。
但是你们肯定不知道他实际上也弄过很多黑暗料理,比如油炸牡丹花,烤老鼠,烤蛤蟆,直到实验到烤生蚝,才明白人间之美味。
心情激动下就给自己弟弟写信说:生蚝烤起来之好吃,简直不是人间美味,你千万要保密。不然京官知道了要来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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