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这是杀人灭口。
这件事再次让成总的人认识到,齐老板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背后有个组织,一旦发现他被人找上门来,第一时间将有关的嫌疑人灭口。
不是不可以,只是有点太……
小题大做了!
齐老板顶多不过公开赔礼道歉、然后关上一阵子,犯得着为此杀个人吗?
成总陷入了沉思,这件事,本来没有多大的事,发展到现在,似乎有人故意把它做成一件很大的事。
这是为什么呢?背后的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们要慢慢地观察。
更戏剧性的是,齐老板听说了这个消息,气得额头上青筋直跳,嘴巴歪了又歪,才忍住了揭发一切的冲动!
这是有人要让他坐实主谋的罪名!
邱毅,你背后的主子可真狠!
他自己心里非常清楚,这个庞勇,就是一个外围人,过去跟他有过两次合作,这次做这件事,他不想找圈内人,就事先联系了他。
让庞勇化妆成女子,也是邱毅那边的主意,说这样不容易暴露,但是庞勇本人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他还以为是有钱人的恶趣味,就喜欢看男人娘炮的样子呢!
庞勇怕什么调查?他们的人又怎么会灭了他的口?
齐老板也不知道上边想干什么,这次他收到的指示,就是近期想法子狠狠地恶心一下江晨星,逼着她老公苏玥公开露面。
他伺机而动,想起外甥女黄萌萌说起过,她和邱毅跟江晨星有仇,就找机会约着黄萌萌和邱毅一起吃饭。
在饭桌上,齐老板说起了图拉红酒想请江晨星代言一事,请他们帮自己想想办法,能不能帮他联系一下江晨星,他这边准备以更高的价格,请江晨星代言,让她推了图拉那边的代言。
黄萌萌一听,按捺不住自己的妒恨,说了晨星一堆儿的坏话,劝姨父不要目光短浅:如今整个京圈都不待见江晨星,她也红不了多久了,还不如请其他人。
邱毅帮腔说,他那里新签了一个很像江晨星的演员,他准备用小江晨星的名义炒作她、捧红她,然后恶心江晨星。
齐老板顿时计上心来,想了一个一举两得的办法,邱毅一听,连说太妙了,他马上就去忽悠很像晨星的演员万虹,说有一个炒作她的绝佳机会,让她做好准备。
然后邱毅就跟齐老板商量怎么落实这个计划,整个过程比他还积极主动,齐老板是人精,马上就意识到,这件事里,邱毅比他的利益更大,索性就以他为主,自己配合他实施这件事。
做这件事需要知道晨星的行踪,京圈现在的老一曲老板让邱毅放心,他有法子随时提供江晨星的具体日程。
这天得知江晨星晚上要去群英会所消费,邱毅心花怒放,觉得这是黑了江晨星的最佳时机,齐老板本来不想在这天晚上行动,因为知道得消息太晚,准备人手来不及,邱毅大包大揽地说,他这边有人能把一切都搞定。
眼见邱毅就打了个电话,那边就说马上派人去将摄像头破坏掉,齐老板大为吃惊,他是内行人,知道什么人能办到这件事,他这才意识到,邱毅背后的人,跟他是一个路数的。
既然如此,他就少暴露一点,免得到时候无法脱身。
他本想利用人家,可他做梦也想不到,人家早就想让他背锅啊!这个庞勇自始至终都是他联系的,他根本栽赃不到别人的头上,这会儿庞勇出事,公安部门自是首先怀疑到他身上。
对方这样做也是杀鸡骇猴,就是摆明了威胁他,敢乱说,后果不堪设想。
他虽然不怕这个威胁,可是他刚刚替邱毅说了好话,这会儿再反口,让这些调查人员怎么看他?
不过这件事确实不是他做的,他也不怕公安部门的调查,如果这些人查不到自己行动的确切证据,杀人的罪名自然也落不到他的头上。
齐老板权衡再三,还是决定暂时封住自己的嘴巴,他要看看后续的发展,再决定自己该怎么办!
既然齐老板认了诽谤,这个是自诉的罪名,成总的人也就没对他采取强制措施,让他先回去,自己想好怎么办,然后等着江晨星这边到法院起诉他。
当然,放他回去只是个姿态,成总这里派了两个人远远地监视着他,看看有没有他们想要钓的大鱼上钩。
调查到现在,他们虽然早知邱毅绝不是什么好人,可是齐老板这里替他遮掩,他自己肯定也是一推六二五,什么都不承认,成总这边也懒得这会儿去找他,不如先好好查查庞勇是怎么死的。
这种肇事逃逸,交警那里已经做好了现场勘查,刚把这个案件移交给刑警,从刑警那里,成总的人得知,那个骑电动摩托车的人,车技极高,撞了人之后,连速度都没有减,一路飙车逃出了市区,等到交警到位,调出他逃逸的监控录像,发现他在二十分钟之内就出了市区,到了一个他确定没有监控的地方,这人将摩托车扔在路边,很快就消失了。
更可气的是,此人肯定是个犯罪老手,交警们在监控里看得很清楚,他的头上戴着头盔,让你看不清他的头脸;手上一直戴着手套,那辆被丢弃的摩托车上,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
成总的人看了此人骑着摩托车时展示的绝佳的操控能力,初步断定,此人也是他们的同行。
这个人,跟那个用电子枪破坏了监控的人,会是一伙的吗?
这次这伙间谍针对晨星,到底想干什么?肯定不是黑她这么简单,即便是加上京圈的同仇敌忾,可是不惜动用了间谍手段,足见他们对于这件事的重视程度。
而成总派出去调查搜搜网旗下的一家专门替它收黑钱的咨询服务公司,发现这家公司刚刚进账了三百万,而这三百万,竟然是一个名为“陨落之星”的投资基金支付的。
这家投资基金的股东,他们经过调查,竟是设在开曼群岛上的两家公司,这两家公司的股东,由于开曼群岛的注册制度,他们用正常手段,根本就查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