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一群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这辈子就没亲眼见过水稻这种东西。
更何况,是亲手插秧?
一群年轻人兴奋地下了地,等进去,就发现根本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好玩。
里面全是污泥,鞋子踩进去,就别想再拔出来了。
最让人意外的是郁思甜,她是最快上手的一个。
唐新柔哪怕看不惯她,此时也惊讶了。
“你会啊?”
郁思甜一愣,直起腰来:“我老家是在大山里。”
虽然父母跟哥哥都很娇惯她,可到底是不能跟真正的千金大小姐比。
唐新柔微愣,打量着郁思甜,从外表跟她平时的表现看,完全看不出来。
“抱歉。”
郁思甜没想到唐新柔会跟她道歉,耸耸肩无所谓道:“没什么。”
只要能火,一切都可以成为她博取关注的点。
唐新柔虽然慢,但她认真。
其他人都在打打闹闹开玩笑的时候,只有她们这几个人在认真插秧。
潘石雨腰不好,就在水田上看着。
宋窈窈鞋子又大,走在水田里格外艰难。
于是,等洛星光他们一回头,就发现宋窈窈站在原地,把自己四周都给插上了秧苗。
最后把自己困在了中间。
“噗——”
洛星光无情嘲笑,“宋窈窈,你不是天才吗?怎么会干出这么蠢的事啊?”
宋窈窈白了他一眼。
低头把挡住自己路的秧苗又拔了出来。
郁思甜眼里划过一抹异样情绪。
之前没有接触过,只从网络上那些只言片语了解这个女孩子。
可能是先入为主,从第一次见面,就讨厌这个搞特殊的宋窈窈。
她是一个人来奉城的,虽然李斯年叫人帮她搬了行李。
但一进宿舍,就发现有个最特殊的舍友。
不仅开学没来报道,各种摆设以及桌子上的护肤品以及电脑等物件,都是用的最好的。
整套下来,抵她全家上下好几年不吃不喝,才能攒下的收入。
而这,只是人家大小姐的基础生活用品配备条件。
可现在她发觉,宋窈窈其实也没有那么讨人厌。
娇气却不做作,该干的活从不逃避。不骄不躁,不争镜头。
性格似乎也——
蛮可爱的。
潘石雨看宋窈窈实在艰难,忍着笑冲她招手,“算了,窈窈你别做了,走我们回去做饭好了。”
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总不能等大家都回去了才开始准备。
“赶紧回去吧,我看你走路都费劲。”
洛星光一边嘲笑她,却还是走过去架住她的胳膊,把她从泥里拔出来。
也不知道是他力气大,还是宋窈窈重量太轻。
只听‘啵’的一声——
宋窈窈直接被洛星光拎了起来,她的鞋子还留在原地。
宋窈窈嗖的蜷缩起脚,气的脸都红了。
“洛星光!你这个混蛋!!”
她白嫩嫩的小脚丫缩着,距离淤泥就只有一厘米的距离。
“噗……”唐新柔赶忙艰难走过去,把宋窈窈的鞋子从地里拽出来,“快点把鞋子穿上回去吧,你这鞋都不合脚,等下再摔了。”
“脚收好,等下掉泥里了我可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