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被404了,主要讲述的就是当年,洛琳被人下药,机缘巧合之下,被郝好所救,并与郝好发生了关系。
洛琳要求郝好做她名义上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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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敲定了洛琳案子的事情后,郝好一下子轻松了下来。洛琳这个案子要提起仲裁,还要做些准备。
做为劳动者,要想提起劳动仲裁,最起码要证明自己和被诉的公司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吧。如果连这都证明不了,那还是回家洗洗睡吧。
可事实上,还真有很多的劳动者没有办法证明与被诉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什么?
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很少有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收集和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的习惯。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重要的事情说几遍都不为过,证据、证据、还是证据。
而做为劳动者,想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都包括什么呢?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5年发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参照下列凭证来证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些证据包括: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纳记录。
不管怎么说吧,现在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是通过银行发的工资,想调这个证据,还是比较好办的。社保缴纳记录更好办了,只要单位给开过户,拿着身份证跑一次最近的社保中心就可以查询打印了。当然了,工资发放记录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二)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有些企业没有这些证明,有些企业的证明上好象没有章。那就只能想其他办法了。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这个当然要用人单位提供了,但问题是,如果用人单位根本就不承认有这个人怎么办?如果真的没有这个人,也不可能强迫用人单位提供这些表格吧。
(四)考勤记录
每个单位都有考勤记录,但劳动者想拿到说容易也非常容易,只要没有离职,随时都可以拿到自己的考勤记录;可一旦离职,再想拿,就不要想了。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这个证言是非常有意思的,这个证人一定是公司的员工才行,一个外人是不可能证明某人是某公司员工的。
当张三证明李四是某公司的员工,那谁来证明张三的证言是真的呢?他是不是也要证明自己是该公司的员工才行呢?王五证明张三是该公司员工,那王五怎么证明自己就是该公司的员工呢?
看明白了没有?劳动者如果不能在离职前收集一些能够证明自己是本公司员工的证据,再遇到双方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离职后想起诉公司,那就有的忙了。
重要的事情再提醒一下:趁着现在没离职,想办法弄个证据证明自己与所在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吧。以防万一,仅仅是以防万一哦。
回到正题,洛琳的案子郝好不急,反正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就行了。
但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现在没有有利的证据能够证明洛琳与环宇商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才是根本原因。
一想到这儿,郝好就有想扇自己脸的冲动。说到底还是因为年轻没经验的问题。
如果去环宇商贸之前能够先和洛琳好好的谈一下关于证据的问题,也就不会弄成这个样子;
如果那天去环宇商贸之前能够带个针孔摄像头,也不会弄成现在这个样子。
要知道,洛琳到环宇商贸工作不足两个月,还没有发过一次工资,银行发放记录根本就无从谈起。
洛琳怎么可能一次工资都没有领过呢?要不怎么都说无巧不成书呢。
大家都知道,现在很多公司都是先工作一个月,这个月的工资要到下个月才发,也就是说,劳动者每次领到的工资,都是上个月的。环宇商贸当然也不例外了。
更巧的是,环宇商贸公司发工资的日期比较晚,在那天晚上之前,还没有到发工资的日子。而第二天,郝好就代表洛琳去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环宇商贸当然不可能再给洛琳发工资了。这又是郝好太过着急而造成的困境。
工资发放记录没有了,员工卡到有,可环宇商贸的员工卡上只有员工姓名、岗位、职务和照片,唯独缺少了最重要的公司印章,那怕是人力资源处的印章也没有。郝好只能是望卡兴叹。
考勤记录拿不出来,在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环宇商贸也不可能提供考勤记录,除非司军脑子进水了。
找环宇商贸的人作证?想都不要想,那是不可能的。没有人敢冒着失业的危险,为一名前员工证明该前员工曾经是本公司的员工。那是寿星佬喝砒霜——嫌自己命长。当然,那些准备离职的除外,可谁想离职,也不是洛琳知道的啊,毕竟她才在那里待了不到两个月,人都认不全呢。
洛琳曾经拿出了毕业时的三方就业协议,问郝好能不能用,但被郝好否决了。
三方协议只能说明当时三方达成了协议,环宇商贸同意接收洛琳到自己公司工作。但是,如果用这份三方协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力还欠缺了不少。人家环宇商贸完全可以否认,说洛琳跟本就没有来上班。
当然了,三方协议如果只是做为立案的证据,也差不多够了。前提是立案时,审查人员不会过分的较真。
如果……,如果……,这个世界哪有那么多如果呢,现在再懊恼也是没有用的。
郝好现在需要想个办法,拿到证明洛琳与环宇商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者干脆让环宇商贸自己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就最好的。
环宇商贸老板司军这儿今天来了一位客人。
如果郝好或者宁丹在的话,一定认识,这位客人就是春天律师事务所的年轻律师甘宁。
“甘律师真是年轻有为啊。”司军握着甘宁的手,不停的摇晃着,“胡宗华律师向我介绍你时,说你能力很强,有手段。我们公司这件事情就要拜托甘律师了。”
“司总过奖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胡主任对我的教导,我一直铭记于心的。”甘宁笑的很是开心。
昨天下午,胡宗华把自己叫到办公室,交待自己今天来一趟环宇商贸有限公司,说他们公司有个员工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他们想起诉这名员工。
于是,一大早,甘宁就赶到了环宇商贸,见到了这位司军司总,而在这位司总办公室的,还有一个漂亮的少妇,少妇身上穿着深色的职业装,还有那两条被黑丝包裹着的长腿。
在少妇身上停留了一下目光,微笑示意后,甘宁就直奔主题。
“司总,能不能找个人给我介绍一下案子的情况。”
“这是我们人力资源部的胡经理,先让她给你说说吧。”司军一指坐在一旁的少妇对甘宁说道。
“胡经理你好。”甘宁将视线转回到少妇身上,眼睛里透着清亮。
“甘律师,是这样的。”胡经理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继续说道,“这名员工叫洛琳,9月2号那天,本来公司安排由她负责接待艾拉华夏区负责人的,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没有去。第二天也就是9月3号,洛琳突然请了个律师来公司,说是洛琳要和公司解约,由于情况发生的比较突然,我们就没有给他办理。谁知道9月4号我们就收到洛琳通过EMS特快专递寄来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大概的情况就是这样。”
“贵公司有什么想法?”
“我们也不懂,洛琳通过EMS寄过来的通知,对我们有没有约束力,公司和洛琳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公司没有给洛琳结算工资,如果洛琳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会不会败诉;还有就是,由于洛琳的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的巨大的损失,我们能不能起诉洛琳?”胡经理说道。
“双方有没有签劳动合同?”
“还没有。”胡经理答道。
甘宁:“有没有给她发过工资?”
胡经理:“也没有。”
甘宁:“公司有没有给她发过类似工作证之类的?”
胡经理:“没有,但有员工胸卡,我们要求所有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戴着。”
甘宁指了指胡经理的胸部,说道:“就你胸前戴的这种吗?”
在这种场合,被一个男人这么近的距离指着胸部,胡经理脸有些微微的红,“对,就是这种。”
“给我看一下好吗?”甘宁先是下意识地伸手去拿,但立即又意识到了什么,然后指着员工胸卡对胡经理说道。
“好的。”胡经理摘下胸卡,递给了甘宁。
胸卡上面只有姓名、岗位、职务,还有一张照片。其他什么都没有。
甘宁前前后后、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最终确定,上面确实没有盖公司的任何印章。
此时,他一边把玩着胡经理的胸卡,一边陷入沉思。司军和胡经理在一边静静地看着,只是胡经理偶尔会漂一眼正在被甘宁拿在手中的胸卡。
停下手上的动作,把胸卡还给了胡经理,甘宁坐直了身子,然后严肃的对两人开讲。
“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你们败诉是一定的。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二是没有及时结算工资,要结算,还有可能支付100%的赔偿;三是对方以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你们还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做经济补偿。”看着两人郑重的表情,甘宁轻轻一笑,接着说道:
“但是,从刚才胡经理介绍的情况来分析,我估计对方手中不一定会有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此一来,那个洛琳想申请仲裁都不可能。所以,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的。”
说道这里,甘宁目光望着司军。
“甘律师放心,只要能让出了口气,钱不是问题。”司军看出了甘宁看自己的意思,不就是想要钱吗,没问题,即使看在胡宗华律师的面子上,钱也不能少了。以后依仗胡宗华的地方还有很多。
“甘律师,包括洛琳可以提起的诉讼,以及我准备起诉洛琳的案子,一并交给你,2万块钱,怎么样?”司军看着甘宁。
甘宁一听,心中就是一喜,没想到这个司总满大方的:
“好,不过我有个想法。”
“请讲。”
“我准备以贵公司员工的身份来代理这个案子。”甘宁说道,他看到司军脸上不解,接着又解释了一句,“我不想让律所再从我这儿提走40%。”
“没问题。钱我让财务直接给你,你也不用给我发票。”若有所思的看着甘宁,司军没有任何地犹豫,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那好,你交待下你所有的员工,从今天起,无论任何人或单位来问起洛琳,都只能有一个答案:我们公司没有这个人。”甘宁见司军答应的自己,也很是爽快的说出了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