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文龙那个傻子,若是服个软,却是不会死的,但是他却选择了与年轻的崇祯对杠!
这个才十七岁的少年皇帝,哪里忍受的了,能够容忍毛文龙两年,甚至暗中默认了兵部克扣皮岛的军饷,就是对毛文龙的敲打。
这个时候的毛,只要是向崇祯服个软,必然是不会有事的。
要知道自身并没有政治派别的毛文龙,不像袁崇焕这样,因为身上带有东林一系的标签,使得自身的荣辱已经与东林一系绑在了一起,东林完蛋,袁崇焕唯有死路一条。
他毛文龙可是没有政治派别的啊,虽然东林一系打压,但是只要是投靠了皇帝,谁能真的动得了他。
这厮倒好,硬呛皇帝,得罪东林的军方代表人物袁崇焕,然后就悲剧了。
袁崇焕可不是一个大肚的人,自然是先附和毛文龙来试探皇帝的心,见到皇帝对于毛文龙提议的后金绕道之说、加强蓟镇长城之说都不置可否,瞬间明白了皇帝厌恶毛文龙的心思。
而张书堂当着众人的面,直接揭穿了袁崇焕将要采取的行动,这从一定的程度上来说是,直剖崇祯的内心,自然是让年幼的皇帝承挂不住,甚至数次喝退张书堂,都不能止住张书堂作死的节奏。
于是崇祯打了张书堂的板子。
作为一个亲眼目睹了皇兄当政时期,魏党与东林一系的争斗,崇祯自然是知道似张书堂这样臣子的可贵。
于是在打完了张书堂之后,陈奇瑜与王在晋联手的说和之下,借坡下驴的崇祯当即给了张书堂一个从五品武略将军的勋职。
但是在实权上面,却是只给了他一个正六品的千户,虽然又让他以千户的身份,成为了郧阳守备,但是崇祯的意思很是明显——他老人家给予张书堂的只是郧阳县的第一武将!
可是这厮倒好,以郧阳县守备的身份,直接越过郧阳府,竟然想要做郧阳抚治守备!
天啊,这可是不亚于一个小一点的省道的地盘啊!
此时的郧阳抚治可是名义上管辖着九府七十余县的,实际上郧阳抚治的管辖权,也已经是掌握着八府七十二个县的地盘的,其中一个府因为流民的肆虐,已经算是战区了。
可是就算是这样,崇祯依旧不曾惩治了张书堂,追根究底,就是因为袁崇焕杀了毛文龙之后,他当即就后悔了!
崇祯在第一时间开始补救,立刻提拔毛文龙的儿子,派船运送他前往皮岛,继任毛文龙的总兵职务!
哪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让崇祯在心底开始忌惮袁崇焕起来,这厮竟然使得毛文龙之子无法继任,然后自己任命了毛文龙的岳父作为皮岛的总兵。
甚至紧接着又写信给自己,本来年费十几万两的皮岛,竟然军费涨到了一百余万两,还信誓旦旦的告诉他——本大都督已经给朝廷省了一百二十万两银子了。
崇祯更是将对袁崇焕的好印象全部都给丢弃了!
控制了皮岛之后,袁崇焕犹自不满足,竟然提起了毛文龙以前的提议,连上两道奏章,说达子会绕关,从蓟镇方向侵犯大明。
关键是东林一系还立刻表示了对袁崇焕这个提议的支持!
天可怜见,当初毛文龙连上十四道奏章阐述这个问题的时候,你们在干什么?
甚至,就在他崇祯还没有下决断的时候,袁崇焕更是派了兵卒,抢夺蓟镇地城防!
天啊!
蓟镇本有四五万的兵马,是袁崇焕说是汰兵减额给减到了一万多人,然后还直接将一万人调去辽东关外了。
此时的蓟镇只剩下近万人,这可是您袁大人一手造就的,当初与毛文龙对着干的那份劲头去哪了?
至此时,自皮岛开始计算的话,袁崇焕手中已经掌握了大明北方九边一半的边关了啊!
若是袁崇焕听指挥,崇祯自然是不怀疑他的,但是遍观袁崇焕坐下的事情,这怎么让崇祯放心啊!
等到达子犯边的时候,距离袁崇焕不过是几百里锦州,却在山海关赵率教战死之后,还不曾动身。
等他到了关内之后,崇祯还强压着自己,既然宁锦每年耗费乃是整个大明军费开支的大半,那么应该是最为精锐的吧,既然如此,就只有将指挥权交给袁崇焕了。
蓟州乃是北方的门户,越过了此地,在朝南方就是一马平川,是以在蓟州拦住达子,才是正事。
袁崇焕一边说:“入蓟州稍息士马,细侦形势,严备拨哨,力为奋截,必不令敌越蓟西”。一边却是调走刘策所部,然后又龟缩城中,放任达子在蓟州城下绕路越过蓟州。
此后甚至直朝南方而去,抵达河西务,甚至还逗留此地,说是督办河西务事宜,若非是满桂等山陕诸部先一步赶在达子前面到达了京师……
可是不管是袁崇焕在进入京畿之前,还是进入京畿之后,调动别部军卒的动作,都让人摸不着头脑,这厮甚至直接玩垮了山陕的三支勤王援军。
崇祯忍了!
等到广渠门外大战的时候,遭遇了达子主力的满桂所部,战场惨烈的可怕,甚至城头的守军都只能在没有把握的时候,开炮援助满桂军,虽然最终有炮弹落入满桂营内……
但是,遭遇敌人不过两千的袁崇焕所部,这个号称最为精锐的宁锦军,竟然迟迟不能解决敌人。
要知道宁锦所部可是有着九千骑兵的,他们若是早点解决了当面的达子,然后援助不过是八里之外的满桂军,满桂军又岂能全军覆没了!
崇祯只得打碎了牙齿,合着血一起吞了。
后来,崇祯特意让满桂残军在瓮城修整,这袁崇焕竟然大言不惭的要崇祯打开城门,让宁锦军进入京师修整!
崇祯恨不得给他巴掌,让他反思反思了!
忍无可忍的崇祯直接将袁崇焕捉拿下狱,这时候的崇祯实际上还没有起了杀心的,可是接下来祖大寿的做法,彻底的判了袁崇焕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