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森:“凯克,是那个战神凯克么?”
麦凯尔:“看他满头白发的模样,应该错不了!”
尼森:“传言他不是已经死了么?”
麦凯尔:“曾经以一人之力干掉了六十多个敌人,没那么容易死!”
尼森:“那他怎么跑来参加m1大赛了?”
麦凯尔:“应该是没钱了吧,很多参加了越战的退役军人都过得很惨,我认识一个据说住在桥下面,靠捡垃圾过活呢。美国政·府根本就不管他们!”
尼森:“……”
王雷忍不住的打断两人道:“你们认识这个凯克?他曾经以一人之力干掉了六十多人?有这么厉害,难道他是兰博的原型?”
麦凯尔道:“不,兰博比他差远了,当年他以一人之力干掉六十多个敌人时,用的可不是枪,而是一柄军用匕首。所以当时我们都称他战神凯克!”
王雷骇然:“听起来的确很厉害,他练的是什么功夫或格斗术?”
尼森道:“没听过他练过什么功夫或格斗术,他入伍之前啥都不会,一身能力全都是在军队中学会的!”
“啊,不会吧,在军队中能练得这么厉害?七十年代的美军有那么强大么?”王雷一脸不相信。
尼森和麦凯尔互视了一眼,开口道:“我们听说过一个传闻,这个凯克当时在战场上和他的越匪一起被敌人俘获了。那些越匪没有杀他们,而是逼他们挖了个坑,然后把他们全部一起装进一个大木箱子活埋了。我们获知这事并找到那个地方把木箱子挖出来时,他们已经被埋了二十个小时,所有人都死了,但凯克却很意外的又活了过来……”
顿了一顿。尼森又道:“虽然还活着,但被装进木箱子里面活埋了二十个小时,感到身边的战友一个个的死亡。巨大的压力和恐惧感却令凯克的头发全白了,何况他还心跳停顿。死过了一段时间……据说,凯克在死之前看到了自己的一生的经历在眼前闪过……”
“回顾人生么?”王雷打断尼森的话道:“我也听说过这个说法,貌似很多人在死亡之前,他一生的所有经历会像放电影一般在记忆中闪电般的播放一遍,但没人能够证实这种说法!”
却听麦凯尔说道:“能够证实的,曾经有个心理学家做过这样的试验,比如把一个试验者在不知情的情况突然从五六层楼推下去,在他快触地之前弹出一张早准备好的网。把他救下来。还有一个试验是将试验者绑在一根柱子上,然后开车快速的向他撞去,让试验者误以为自己死定了,但在撞中他的一瞬间却让车停下来。据说逃过一劫的试验者都在事后表示,当他以为自己要死了的时候,头脑中突然就闪过了一生的记忆,从出生到长大,几十年的人生经历在下坠的短短几秒之内或是被车撞上的一瞬间全部都闪现了一遍,无一遗漏。还有人表示,他在以为自己会被车撞死之前。感觉时间好像停顿了,或是说变得非常缓慢,那辆车以很慢如蜗牛般的速度缓缓的向他撞来。让他有时间回顾一生。”
王雷听得发怔,问道:“这种试验合法吗?”
麦凯尔道:“当然不,实际上这位心理学家因为他的不人道的非法试验被捕坐牢了!”
王雷:“……”
好半晌后,王雷才再次问道:“这跟凯克有什么关系?”
麦凯尔道:“传言凯克死而复生后,他保持了这种‘回顾一生’的能力!”
“什么意思?”
“意思是他能够随时的让自己大脑和精神状态处于濒死之前的状态,在一瞬间回顾自己的一生。有意思的是,当他这么做时候,他所感受的时间会变得非常缓慢。据说在这种状态下,他所看到的人都是以很缓慢的镜头在运动。所以他才能够以一人之力干掉了六十多个敌人!”
“这怎么可能,这他玛的不是超能力么?”王雷一脸不能置信的神色。
麦凯尔道:“传言是这么说的。到底是真是假我也不清楚。不过这样的能力在心理学或生理学上的确能解释得通,倒不能算是超能力!”
见尼森也点点头。证实了麦凯尔的说法后,王雷一脸震惊。
再次看了电视上的凯克一眼后,王雷呼了一口气,道:“他要是真有这样的能力,岂不是无敌了?”
麦凯尔道:“未必,在这种状态看到他人的动作是慢镜头,但不代表他自己的动作就会比他人的动作快。依我看,凯克的这种状态最多只是让他有了预知能力,能够预知到他人的动作,让他的反应要快上一线而已!”
王雷道:“就算是这样也很可怕,怪不得保罗·凡奈特败得那么莫名其妙,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
王雷心想:难道这个名叫凯克的老头会夺得今年这一届“m1大赛”的冠军?
很有可能啊,这个凯克要是真的有麦凯尔所说的能力的话,不要说斯科特和刘文龙了,估计黄胜天这个洪门第一打手都不会是他的对手。
要不在十月份“m1大赛”正式比赛开始后,让欧阳明安排凯克和黄胜天在第一轮就对阵上。
这两个人最好在第一轮就淘汰掉一个,否则之后的比赛就没有悬念了!
王雷还以为黄胜天和凯克已经很强了,结果很快他就看到了一个更强的!
一个来自纽约皇后区,名叫马克·史密斯的白人,淘汰了大师伯秘密训练了一整年的赵鹏师兄,晋级为纽约州地区的“m1大赛”三十二位正式比赛选手之一。
马克·史密斯不是职业格斗选手出身,实际上他都不能说精通格斗术,他只是个擅长街头打架的混混,就跟几年前从纽约跑到旧金山来挑战他,最后被欧阳明轻松制服的那个自称“纽约打架之王”霍纳森是同一类型的混混。
但马克·史密斯却要比霍纳森要强大好几倍,他才是真正的“纽约打架之王”。
因为,马克·史密斯是个发育异常的怪胎!
历史上单体实力强大,在战场上所向无敌的猛将基本上有两类人,一类是天赋和悟性很高,还勤练武艺的,比如武圣关二爷和常山赵子龙,又或者是民国的那些拳打洋人脚踢匪徒的武术家们。
还有一类人是生来就发育异常,表现得远超普通人的怪胎。
比如演义中的李元霸,或是正史中力能举鼎的西楚霸王项羽!
李元霸或许是演义虚构的人物,但在人类历史上因为在娘胎时就发生异变,导致生下来后就与众不同的怪胎却是绝对存在的,而且还不在少数。
马克·史密斯就是这样一个怪胎!
欧阳明收集的资料显示马克·史密斯在出生时就有十斤重,不但很能吃还长得很快,出生不到五个月就能满地乱爬,七个月后就能走路了。六岁时他的力气就很惊人,一对手掌长得异常粗大,跟成年人差不多,能够生生的捏断啤酒瓶口,成年人掰手劲都掰不过他。
十岁时,马克·史密斯的体型已经跟成年人不相上下,力气更能比得上大力士,能轻松的抬起一辆哈雷摩托车。
但马克·史密斯不仅仅是力气大而已,他的爆发力,反射神经、肌肉和骨骼密度都天生比普通人强几倍,这导致他不需要修炼什么功夫和格斗术,就能轻松打败同龄人,甚至连比他大十几岁的成年人都不是对手。
因为马克·史密斯的家境不好,导致他从小就混上街头,经常跟人打架,等到他成年后,在纽约的皇后区他所向无敌,不但是单挑无敌,皇后区的街头混混和帮派分子哪怕是十个二十甚至三五十人一起上都打不过他一个人。
成年后的马克·史密斯不但身高两米,体重也超过一百二十公斤,身上最显著的变化的就是那对异常的手掌和肌肉密度与骨骼。
马克·史密斯的一对手掌要比普通人大两倍,完全可以用“蒲扇大手”来形容。如此巨大的手掌力量十分骇人,单手轻松的捏碎啤酒瓶就好像捏鸡蛋壳那么容易。任何人只要被他的大手抓住,不是关节脱臼就是骨头直接被捏碎。
当马克·史密斯握紧拳头打出一拳时,爆发的力量甚至比泰森和福尔曼还可怕,就算是一头牛都有可能被他打死。
而超远普通人的肌肉和骨骼密度导致马克·史密斯就好像天生就练成了金钟罩和铁布衫一般,身体的抗击打能力非常强悍。
据说他曾经在街头表演过抗击打能力,让他的小弟用棒球棍或钢管全力的击打他的身体和脑袋,结果把棒球棍打断,钢管打弯了,马克·史密斯都一点事都没有。
这样的怪胎肯定比不上演义中的李元霸,但应该和西楚霸王项羽差不多了,如果他能像项羽一样有名师调教,从小练武的话,估计泰森和福尔曼都不会是他的对手。
难怪赵鹏会不是其对手,这样的怪胎估计赵鹏就算练出了暗劲也打不赢!
看了马克·史密斯的资料后,王雷突然觉得,凯克还真不一定能够夺冠了。
凯克就算真的有那种能够将他人的动作看成慢镜头的能力,也不一定能打得过马克·史密斯。
“m1大赛”是不允许用兵器的,也不允许插眼睛或踢裆,以凯克的体格和拳脚攻击力,遇上马克·史密斯这样的怪物,就算马克·史密斯站着不动让他打,估计他也没办法打倒马克·史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