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时刻,叶知秋是被碧巧叫醒的,碧巧趴在他身上,轻轻揪着他耳朵,道:“我的懒猪爷!该起床了!”
晨曦照进屋里,望着俯着身子的碧巧,叶知秋张嘴便要去亲,碧巧咯咯笑着躲开了,打了他一下:“昨夜个你还没亲够啊?”
叶知秋坐起身搂着她,却被她挡住了:“爷,真的来不及了,去晚了大少爷要训斥的。晚上奴家再让你亲个够,好不好?”一边说着一边把他两手按住,秋水如波,婉转嫣然,说不出的娇媚。
听碧巧这么说了,应该不是玩笑,想到马上要去医馆临诊,他立即便紧张起来,要背书要考试要写论文他一点不怵,唯独临诊看病,他就傻眼了,事到临头,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碧巧光着身子钻出帷帐,片刻又回来了,道:“爷,来,洗漱吧!”
碧巧拉着他起身,他抬眼看见屋角有一个大木桶,里面热气腾腾的,不禁咦了一声:“怎么有洗澡水啊?”
“是邀月她们准备的呀。我的爷,赶紧洗哦。”扶着他进了木桶,赤裸着身子替他用澡巾擦洗着身子。
刚说到这,便听到外间传来邀月的声音:“哎!可是要到时辰了,耽误了少爷功课挨了骂,我可不陪着担着!”
碧巧手脚麻利地替叶知秋洗过擦干身子,给他穿好了衣袍拉着他坐在桌前,冲着外面道:“行了,进来帮爷梳头吧!”
门帘一挑,邀月小碎步进了,瞅了一眼她光光的身子,哼了一声,道:“你呀!真是不知死活,少爷刚刚病愈,你就掏他身子,也不怕出个差错,真要有个闪失,看你这骚狐狸怎么死!”
碧巧依旧羞红满腮,却不理她,自顾自穿着衣裙。
叶知秋也有些不好意思,他却没有半点疲惫之意,反倒是精神焕发,不过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便只是坐着,听任邀月在他身后帮他梳头。
从来没有留过长发,让一个小丫鬟帮着梳头,这感觉真是难以言表。
梳好头盘了发髻,带上幞头,碧巧也已经穿戴好了,把头发也梳好盘好了,跟着两人下了天井来到正屋大堂。大堂之上摆着圆桌,放着早点,岳氏已经坐在哪里,手里拿着一串念珠,嘴里念念有词。
听到脚步声,岳氏扭转头瞧去,看见叶知秋来了,面露微笑,招手让他坐在自己身边,上下打量了一下,见他神采奕奕,气色很好,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又赞许地瞧了碧巧一眼,这才对叶知秋道:“昨夜睡得好吗?有没有什么不舒服?”
“挺好的!”叶知秋偷眼看了看碧巧,感到脸上有些发烫。
“嗯,那就好,快吃早点吧,吃了好去医馆。”
“哦,你也吃啊,娘!”感受着岳氏这份母爱,看着她鬓角已经花白,仿佛看见了自己的生母,叶知秋情不自禁叫出了这一声娘来。
岳氏怜爱地瞧着儿子:“你先吃,娘念完这遍经再吃。”
说着,垂目捻动佛珠,继续念诵经文。
叶知秋吃完早点,嘴一抹,道:“娘,那我去医馆去了。”
“去吧,身子要是觉着不舒服,就告诉你大哥,别强撑着!”
“好!”
叶知秋跟着碧巧出了园子,走在碎石铺成的小径,听着松柏间鸟语,闻着一簇簇花香,真觉得心旷神怡。回头一看,只见碧巧跟在身后,便伸手过去拉她的手,碧巧急忙躲开,左右看了一眼,嗔道:“我的爷,这是什么地方,怎地这么着呀,当心人看见了。”
“看见了怕什么?”叶知秋奇道,“咱们昨晚上……”
碧巧涨红着脸跺脚道:“爷!你要羞死奴婢吗?”
在古代,男女之事可以做,却是不能乱说的,特别是主人跟贴身侍女之间,你做了没人说,你要说了可就要引人白眼了。而且,古代主仆尊卑,等级森严的,何曾见过主人拉着女仆的手大摇大摆在人前走的?
叶知秋讪讪收回手,不敢再乱来。
两人终于来到医馆,孙家父子都是当朝御医,而老太爷孙用和还是皇帝的侍御医,深得皇帝和皇后的信任,地位显赫,而宋朝官员的俸禄也非常的高,单靠三人的俸禄,足够一大家子过上锦衣玉食的奢华日子,但是三人却还是开了一个医馆,对外行医,给百姓治病,悬壶济世。
医馆不太大,里面却满满的都是人,好多人坐在凳子上排着队等着看病,毕竟孙家父子三人名气太大了,给皇帝看病的人,那还了得,所以很多人大老远的都赶来找他们治病。
路上,叶知秋已经从碧巧那里探听明白了,孙用和和两个儿子孙奇、孙兆平素无暇顾及医馆行医,在孙氏医馆坐堂问诊的,是孙奇的两个儿子孙永轩和孙永辕,还有孙兆的女儿孙永珍三人。而叶知秋和堂兄孙永虎,还有治病兼学医的范妙菡,以及表弟曾小星四人是在医馆跟着学医,同时帮忙照料医馆。
叶知秋进了医馆,四下里张望,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古代的医馆,这医馆陈设布局有点像电视剧里药铺医馆的模样,后面一长排药柜,前面一溜齐胸高的柜台,里面有垫台,所以站着比外面的人高出一个头,方便观察全局。大堂里东西两边各有一张桌子,坐着两个黑须男子,正在低头诊病。靠里有一个单间,是女病患看病的地方,由堂姐孙永珍负责。
叶知秋跟巧珍进来,孙永虎正在大堂跑前跑后的,见到他,急忙过来:“怎么现在才来?大哥问了两次了,身体怎么样?没事吧?”
“我没事。”
柜台里负责抓药的范妙菡也钻出来,喜道:“太好了,四师哥,你来了!我还担心你大病初愈,今天来不了了呢。”
叶知秋微笑点头致意,又情不自禁扭头看了看碧巧,碧巧朝他吐了吐舌头。
这时,大堂左边桌子正在诊病的黑须男子起身走了过来,孙永虎忙道:“大哥,老四来了,看精神头还不错。”
叶知秋知道眼前这位就是孙家长子孙永轩了,见他年纪约莫三十出头。三缕黑须飘在胸前,到也有几分飘逸,忙点头叫了一声:“大哥!”
“嗯,身体没事吧?”
“完全好了,没事。”
“那就好,你今天来晚了,身体不适我也不怪你了,明儿个可得早一点来,我们能等,人家病患可不能等!”
叶知秋心头一凛,忙躬身道:“是!”
这时,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过来,仰着头道:“四哥,你还是在椅子上坐一会吧,我们忙得过来的。”
根据碧巧的介绍,这个小家伙应该是姑姑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小表弟曾小星,在孙家跟着学医的,便拍拍他的脑袋:“我没事,现在医馆这么忙,怎么好意思在一边偷懒呢。”
这时,从里屋里跑出一个少女,年纪跟自己相仿,过来道:“四弟来了!身体没事了吧?”
见她是从贴着女科的诊室出来,那自然是自己唯一的堂姐孙永珍了,忙微笑道:“我没事,大姐在忙吗?”
“是啊,今儿个病人特别多,忙不过来呢。”
正在这时,大堂右边桌子后一个瘦高个大声道:“都围拢在哪里做什么?既然没事,赶紧办事啊,病患都等着呢!”
叶知秋心头一凛,听这声音很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大哥孙永轩笑道:“二弟说的是,四弟,身体不舒服就跟我说,我去忙了!”
二弟?也就是自己附身的这个人的二哥?丫鬟碧巧说过,这二哥名叫孙永辕,叶知秋略一沉吟,便想起来了,这人就是自己刚刚穿越附身在孙家老三死去的身体上,苏醒过来听到有人说自己“反正是个呆子,死了没什么可惜的”,当时全身动弹不得,所以没法看究竟是谁,此刻抬头望去,正看见孙永辕目光冰冷正望着自己,浑然没有半分亲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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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奥运会开幕了!爽啦,又有理由喝啤酒了!